读飘有感200字
读后感是指读者在接触某篇文章或书籍后,根据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写下对文章或书籍的总结和评价。好的读飘有感200字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读飘有感200字,供大家参考。
读飘有感200字篇1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isanother、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读飘有感200字篇2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读飘有感200字篇3
维特根斯坦以往说过:“我愿贴着地面步行,也不愿在云端跳舞。”我们有多少人都想触及云端,追逐得不到的东西,却忘记自我所拥有的,直到完全失去才追悔莫及。贴着地面步行,才更加稳健而踏实,这是小说《飘》给我带来的感慨!
阅读完《飘》,最令我纠结的便是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的感情故事。斯佳丽年少的时候爱着阿希礼,甚至在得知阿希礼即将和梅兰妮结婚的时候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找阿希礼并且向他表露心迹。她之后的多次婚姻也只是为了自我的利益。之后,瑞特出现了,他比谁都了解斯佳丽,她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自私的女人,却也有着善良完美的一面;他把她当孩子一样宠爱,甚至容忍着她爱另一个人,等待着她恍然悔悟的一天。之后他们的女儿因为意外去世,他们之间也出现了裂痕,瑞特开始感觉到自我的疲倦与痛苦,他选择离开斯佳丽,尽管这个时候斯佳丽已经开始觉悟,明白自我真正所爱的人是瑞特,她苦苦的哀求瑞特不要离开,可是瑞特有他自我的骄傲和固执,他终究还是不为所动。
如果斯佳丽能够好好的珍惜瑞特,不去追逐不属于自我的东西——阿希礼,也许他能够和瑞特过着童话般的生活。
试想一下,我们许多人不是正如斯佳丽一般,苦苦的追逐不属于自我的,早已逝去的东西,却忽略了自我身边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泰戈尔说过:“如果错过太阳你流泪了,那么你将错过星星。”懂得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不确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总是对一切充满了欲望。
珍惜当下,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物、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人们总爱一山望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欲壑难填,是家喻户晓的词语,是贬义词,相信没有谁会喜欢它,可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成为它的奴隶,无法自拔。期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不只望着远方,也着眼于此刻,而不是一味去追逐得不到的和未得到的,而忽略了自我所拥有的。
贴着地面行走,向往完美人生!
读飘有感200字篇4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 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 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读飘有感200字篇5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常有,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读飘有感200字篇6
《飘》这本书被译名为“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持·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感情故事,故事情节忐忑曲折。从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让我学习到自强不息的精神,她令我感到颇深。
斯佳丽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农庄里的女人。她性格倔强,高傲,叛逆又爱慕虚荣。在她十六岁的那一年,她喜欢上了阿希礼,而当时正值南北战争爆发之际。阿希礼打算娶梅兰妮为妻。任性的斯佳丽明白后,一气之下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此后,在北方联军的战斗中,查尔斯不幸死于战场。不久斯佳丽的母亲因病早逝,父亲也所以丧失了劳动力。
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在一次医院举行的捐募舞会中,斯佳丽遇到了那个以往在庄园与父亲辩论过的瑞德。此刻,瑞德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商人,很是有钱。舞会的过程中,瑞德邀请斯佳丽做他的舞伴。斯佳丽忍不住诱惑,步入了舞池。从那以后,斯佳丽频繁地和军官们调情,可是,她心里仍然爱着阿希礼。
在圣诞节的前夕,斯佳丽决定把自我喜欢阿希礼的事情告诉阿希礼。可是,经过战争磨难的阿希礼已经丧失了过去的活力,没有理会斯佳丽。第二年年初,阿希礼在战中受伤被俘于岩岛。
在战争的逼迫下,斯佳丽不得不逃离这座满城炮声的城市,在绝望中,斯佳丽只好求助瑞德。瑞德设法帮她逃出了城,连夜赶往塔拉庄园。此时战争最终结束了,新政府要拍卖掉塔拉庄园,斯佳丽想要保住塔拉庄园。这时,阿希礼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原有的气质消失殆尽,变得胆小怕事,根本帮不上什么忙。绝望中的斯佳丽想到了瑞德,而此时瑞德却因生意在外奔波。
在回家的路上,情绪沮丧的她无意中遇到了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弗兰克此刻是个老板,斯佳丽心生一计,让弗兰克与她结婚并生下了个女儿,但不久并发现,弗兰克对自我的生意并无帮忙。
在一次运送货物的旅途中,货物遭受到黑人的袭击,弗克兰被打死了,阿希礼受了伤,在瑞德的帮忙下斯佳丽活了下来,并嫁给了瑞德。一年后,他们的女儿美蓝出生了,瑞德把全部感情投到了美蓝身上。在阿希礼生日会前夕,斯佳丽与阿希礼拥抱被瑞德看见了,瑞德一气之下与斯佳丽吵架,与此同时,美蓝意外坠马身亡。梅兰妮因疾病丧命,临死前,把阿希礼托付给了斯佳丽,斯佳丽不顾一切扑向阿希礼,紧紧拥抱住他,应对悲痛欲绝毫无反应的阿希礼,斯佳丽最终明白,她爱的阿希礼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爱的是瑞德。
斯佳丽匆忙赶回家里,决定告诉瑞特她真正爱的人是他。而此时悲痛欲绝的瑞德决心重返老家。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斯佳丽决定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完美明天的到来,她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飘》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在小说中,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斯佳丽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应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应对职责时,她选择担负;当她应对感情时,她却选择逃避,之后,却为时已晚。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的生命何其短暂,前十年浑浑噩噩,后十年年老体衰,即使能活八十年,真实度过的也许仅有六十年的光景。当你把这几万天做成一个日历,撕一页你的生命就会少一天,这份煎熬又有谁能够忍受?所以,请珍惜眼前的一切事物,不要总想着后面还会有更好的,结果只会是碌碌无为,后悔莫及。
人生,何其短暂,当我们应对困难时,请不要退缩,要披荆斩棘,斩草除根。我们同时也要对未来充满期望,充满斗志,永远不要放弃,相信一切。所以,让我们一齐铸造自我的辉煌人生吧!
读飘有感200字篇7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而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亦是一个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读飘有感200字篇8
刚刚开学,按照惯例,我去书店淘了两本书,名叫《飘(上)(下)》。
对于这两本书,我的感触很大。这本书讲了1861年——1865年的美国南北战争中,一位富家小姐思嘉·奥哈拉的生活变化和感情纠葛。她从一位小姐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想女仆一样的人。但是后来又被一位同她一样狡猾,精明,桀骜不逊的冒险家,船长瑞德·巴特勒给救了回去,成为了他的妻子。虽然思嘉成了瑞德的妻子,但她的心却一直在她深爱的艾希礼那,最后,艾希礼的妻子媚兰死后,她得到了艾希礼,但又发现艾希礼不值得爱,想移情别恋,但为时以晚,这也是她的缺点。
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私自利,又看到了人的善良之心,而且思嘉对爱情,土地和金钱都有非常强的占有欲。在瑞德身上,我也看到了和思嘉一样的性格。瑞德是我认为在书中性格最复杂的一个人。他嫉妒和鄙视艾希礼,可却又最了解艾希礼。他了解思嘉的弱点和强处,既爱她又侮辱她,既恋恋不舍又冷嘲热讽。瑞德也最了解媚兰,他是媚兰最忠诚的崇拜者,而我也只有在媚兰面前才能看到他灵魂高尚的一面。并且他非常的爱孩子,不管是思嘉前夫的孩子,还是他的孩子,他不歧视下层社会的人,这是我最喜欢他的两点。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人性的曲折,战争带来的灾难,主人公之间的种种误解,这是人类最真实的一面。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看清楚人生的道路,不要盲目,不要放弃,要记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200字篇9
飘飘然地,就开始读起来《飘》,才读了几百页,心中早已波涛汹涌,迫不及待地拿来笔释放一下。
飘,让人感触万分,一种微妙的感觉领你进入了这个世界。
郝思嘉,自然想到泼、美。她表面的柔美与背后的“放荡”这独特、靓丽的书中“景致”让我被深深感染了。她美而媚,性格是爱尔兰的直爽与泼辣,让每位难受迷倒。像一身都在发光的人般,每到舞会,身后全是一大群男士。她爱迷人,把男人迷住已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她的一些玩偶而已。可是,一位男士打进了她的世界——希礼。出于一个青少年的狂热,她疯狂地爱上了她。然而,希礼按照家族的传统,也因性格与思嘉的迥异,他娶了他的妹妹。
“冲动是魔鬼。”果然不错。在嫉妒与愤怒驱动中,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位家庭富有,对她爱慕十足的查理。但因为战争,短短几个月,郝思嘉成了新娘、母亲、主妇、寡妇。
战争,都是战争!它残害了多少生灵与财富。到处失去理智,以表面的爱国去杀戮生命,去消耗财产,去挥霍人力!多么可恶的战争。留下的妇女为军队织布做衣,医院里到处是皮肤的腐烂味。血迹斑斑的肉、床、被让思嘉深感厌恶。但,一个寡妇能露面已经不错。
厌恶的战争!厌恶的封建社会!男女的不平等,让仅十七岁并不爱地下查理的郝思嘉倍感绝望。不能参加舞会、聚餐,不能挑逗男人,整天只能穿着灰暗难看的丧服。以往艳丽的思嘉哪去了?谁都遗憾,谁都期待。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中,有一位神智清爽的人来到她的世界。他,就是白瑞德船长。
他很聪慧,已感到此次战争危险的趋势。他机智勇敢地从敌国运回货物,交了很大一笔买卖。他是战争的受益者,所以遭到了大家的唾弃。他实质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进的货是来救济国家的,让因战争时资源匮乏的祖国更有精神。
因为一次偷听,思嘉向希礼的表白全部资料让白瑞德尽收耳里,所以思嘉对他十分反感。但他给了思嘉一次跳舞的机会。虽然思嘉名声大损,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底却隐隐绰绰有些害怕。
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流连于书本之中,却不知归路。好奇、悲愤促使着我继续畅游。
读飘有感200字篇10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异常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贴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貌,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我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终,当明白自我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此刻,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忙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忙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99.,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向知晓的。最终,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当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
妇女。
即使是到了此刻,几百年后的今日,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比较。我一向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述得很模糊。尤其不能理解,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向以来都是明白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终,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可是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可是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细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十分有岁月感。觉得自我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资料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读飘有感200字篇11
“她具有她的家庭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她就是凭着这种精神,永远把下巴高高翘起”—————题记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郝思嘉,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个被我品味数次的故事,也在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中令人倍感回味。
郝思嘉,继承了母亲的娇美与端庄的淑女仪态,同时也具有父亲的北方粗犷。她是含着金匙出生的富家千金,是公子少爷们狂热追求的情场高手,生活看似一帆风顺。
然而,接二连三的打击令她头一次体会到了命运的残酷。
首先是她心仪的对象、她以为会与她结为连理的卫希里的闪电订婚——新娘不是她。然后是终于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与之结婚的査理。她带着儿子背井离乡去了亚特兰大。那之后,战争的蔓延又逼迫她回到家,冒着生命危险。然而,母亲病亡,父亲先疯后亡,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了她的肩上,生活天翻地覆。并且,她得照顾卫希里的妻子媚兰,只因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的灾难还让她差点失去了父母遗留的农庄,她拼了命地把农庄保住,而后因为生活窘迫再婚,丈夫却又身亡了。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逐渐有了好转,然而她做为一个女强人却为人们所唾弃。最终,她与贯穿了整本书,性格不羁风流、我行我素、却与一直支持帮助她的白瑞德结婚。但婚后的奢华生活一闪而过,她为白瑞德的女儿的死亡与一个她与卫希里的误会让白瑞德离她而去。
读完之后,我掩卷沉思。郝思嘉在经历这一切之后,她是用什么力量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呢?白瑞德离开她之时,她在文章末尾想准备用那个老法宝——暂时不去想那些,先做好准备迎接新的一天。这一点是郝思嘉的老法宝,不也正是我们应对生活中的困难方法吗?说真的,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有太多太多。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些我们唯恐与之照面的恶魔,我们只有从自身心态调整去冲破这些挫折。
我想到,从细微之处想到,我平时如何对待挫折的。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哪怕只是第一眼粗略看一眼有点云里雾里的感觉,都会让我的心猛地缩成一团,逃避到阴暗的角落不去面对。我总下意识地跟自己说:你不行的,没办法。让自己总被困锁在那些对亦真亦幻的挫折的恐惧里,总是背对阳光,看地上阴暗的影子,从未像思嘉那样,尝试摆脱、尝试忘却、尝试新生。我在恐惧什么?逃避什么?那些繁杂而纠缠不清的石灰色团,硬生生地啃在心上。这感觉冷得彻骨,可我学不会摆脱,因而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直到思嘉那个像火焰一样绚烂,像烈火一样光亮的女孩,用炽热的温度在我眼前、在字里行间演绎出了熊熊燃烧的故事——尽管这曾几度灼伤了她自己,甚至让她的心鲜血淋漓,让她五彩的生活变成一团团焦黑,但她心中却从未熄灭希望的灯盏。
因为她自己就是一把能照亮前方的火焰,她的心就是无需点燃,也能燃烧的导火索,因为她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能好起来,只要自己真心实意地去争取。
这把心火,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需要它、却又没有勇气点燃它?
不要害怕失败,我告诉自己。要像思嘉那样在重担、在劳累、在天大的打击前面依旧把下巴高高扬起,因为生活仍在继续,因为明天的太阳依旧普照四方,因为我们还享受阳光的恩惠——我们缺乏的,只不过是转过身去看看那轮红日,我们并非只拥有脚下的黑影。题目不会做可以不耻下问,考试没考好下次再争取,竞选失败人生又不止这一次,比赛淘汰了下次可以用做经验的垫脚石。昨天已成为过往,何苦留这过眼云烟在心中降下大雨、弥漫大雾?拨开云层,光明相迎。郝思嘉暂且没能留住白瑞德,但她自己为自己挽留住了希望,而明天,她又能用这最后的一点点找回失去的一切。我相信!
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你看那轮朝阳,黑夜之后,就是新生。
读飘有感200字篇12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