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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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1
记得冰心曾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在我的童年里,更多的则是那一部部美妙的童话故事,是它们伴着我快乐的成长,但最令我魂牵梦萦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经典作品。
文中讲述了一位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男孩,因罩住了藏在妈妈大衣箱里的精灵,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接下来便是他与大鹅莫顿的神奇的天空之旅……
当我读到尼尔斯在空中看到方格子布般的牧场、碧绿的黑麦田、褐色的老苜蓿地、镶着黄边的山毛榉树林时,我惊呆了——这不正是夏天清晨里美丽的一张张剪影吗?
狐狸斯密尔和雁群的战争,让我看到了尼尔斯的机智勇敢和它们的团结互助。当尼尔斯渴望回到自己家乡时,我也体会到了那份脱离亲情温暖的艰苦和无助,仿佛自己身处其中,无法自拔。
百年一次的复活节更是在我幼小的心田里种下了一颗梦幻的种子,骑着扫帚的巫婆,大海上百年一次升起的繁荣的城镇,为我的心灵蒙上了一层神奇、朦胧的轻纱,也为我心中所想象的世界增添了梦幻的色彩。
睡梦里出现过无数次地场景,一群展翅高飞的雁群后面,紧跟着一只洁白的天鹅,鹅背上还有一个带着红色帽子的小人儿,他紧紧依偎在那里,眼睛却向着远方眺望。我猜想应该是在寻找自己的家吧!此时此刻,他的父母也一定在等待着尼尔斯,却不知自己的孩子已历经风雨,成为了一个懂事、有责任心的人,这正是孩提时代的我想要的——环游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即使我无法遇见尼尔斯,但我知道,心中的梦早已和尼尔斯随着羽翼的扇动,向云层深处驶去……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2
这学期,王老师向我们推荐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如饥似渴地看完了这本书,原来这本书讲的是:尼尔斯玩皮透顶,特别喜欢打小动物,结果被小狐仙变成像大拇指般大小。尼尔斯为了逃避动物们的追逐,爬到了家鹅的身上。没想到家鹅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
当尼尔斯在紧急关头,表现的`是聪明。我们身边聪明的人,长大后未必能成就事业,但我们身边一些在人们口中比较笨的人,也许有一天,能成就是事业。笨的人,更受老天的宠爱,希望你们能做到笨鸟先飞的精神。大家都知道爱因斯坦吧!他小时候被称为“无可救药的笨蛋”曾被学校开除,成人后又被人称为学习的榜样!爱迪生也是一个笨小孩,6岁才开始说话,可最后却成了人人知晓的大发明家!一些干出惊人成绩的人都是一些智力平平的人,很少有聪明绝顶的人。一些人,总认为上天的安排一点也不公平,在临死之前,说自己青少年时不该沉溺享乐,可现在来不及了。
我要告诉大家: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努力,正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有转心超常的努力,正式取得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要心平气和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正是成为天才的开始!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3
这两天婆婆给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本书里的主人翁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尼尔斯,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受到应有的惩罚———被变成了一个比蚂蚁还小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了高空中,他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
尼尔斯和他的雁群伙伴们不断遭遇了各种挑战:打败奸猾的`狐狸斯密尔、黑压压的老鼠群、凶猛的老鹰高尔果……,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尼尔斯变成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小男孩。
我从这本书里总结出只要努力的向正路走,一定能从坏孩子改成好孩子。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4
《骑鹅旅行记》是一个奇幻无比的冒险故事,也是一个曲折离奇的旅行故事: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有一天,他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没等他回过神,又被家鹅带着飞离地面,没想到却因此和雄鹅开始了一次南北往返横跨瑞典全境的冒险旅行。
小男孩尼尔斯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十分懒散,经常欺负各种小动物。有一天,他因为捉弄了一只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同时也拥有了能听懂动物说话的奇妙能力……
在骑着大鹅远行的旅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还和大雁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
瞧,在森林里,尼尔斯遇到了狗熊。公熊想让他去烧掉钢铁厂,因为没日没夜地工作的钢铁厂吵个没完没了,打扰到了动物平静幸福的生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
最终尼尔斯回到了家里,家里的奶牛看到尼尔斯回来了,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男孩子还是像离开家门那时候一样矮小,身上穿着原来的衣服。可是他的精神气质却很不相同啦。春天刚从家里逃出去那时候的尼尔斯·豪格尔森走起路来脚步沉重而拖曳,讲起话来声音有气无力,看起东西来双眼目大无神。但是长途跋涉、重归家门的尼尔斯·豪格尔森走起路来脚步矫健轻盈,说话铿锵有力,双目炯炯有神。”
在奇幻的旅行中,尼尔斯从熊孩子蜕变成了阳光有爱、有担当的好孩子。愿大家在翻阅这本书的时候,也能从这场奇妙的旅途中获得感悟,和尼尔斯一起成长。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尼尔斯,跟随雁群由瑞典南方飞往北方的故事。尼尔斯因为戏弄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同时具有了可能各动物交流的神奇功能。当他得知家里的雄鹅莫顿要跟雁群一齐离开时,着急地抱住莫顿的脖子,阻止他飞走,可是却意外地骑在鹅背上,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
一路上,尼尔斯看到了许多他从未领略过的风景,了解到不一样地域的独特风貌与传统习俗,也遇到各种各样的动物和人,听到了一些神密莫测的故事。尼尔斯和雁群在旅程之初招惹到了狐狸斯密尔,这只奸诈狡猾、心胸狭窄的狐狸总是想要伤害他们。他穷追不舍,不惜跋山涉水地一向紧紧跟随雁群的足迹。斯密尔多想尝试想要抓信尼尔斯,但都被尼尔斯机智地逃脱了。
尼尔斯原本有个很好的机会,能够在一夜之间变回原先的样貌,可是他不想趁火打劫,也不想把自我的开心建立在别的痛苦之上,所以尼尔斯选择了放弃,不仅仅如此,他还热心的帮忙梅贝森找回了书稿。尼尔斯在这次旅途中,逐渐改正了自我淘气的缺点,还培养了自我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优秀品德,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有同情心和职责感的小男孩!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6
这几天,我读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老是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爸爸叫他读书,然后爸爸妈妈去教堂做礼拜,尼尔斯很高兴。他发现了一个小精灵,还捉弄了小精灵。小精灵生气了,就施了魔法把他变小了。
然后,尼尔斯就骑着他家养的大白鹅开始了一段惊险、刺激的旅行。
旅行中,他和大白鹅莫顿遇上了阿卡带领的雁群。开始,阿卡和雁群不允许尼尔斯和他们一起去旅行。后来,尼尔斯勇敢地救了它们,他还拿了一把刀子,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把狡猾的`狐狸尾巴剪断了。雁群就这样让尼尔斯参加了旅行。并且还非常感谢尼尔斯。他和雁群们一起飞过很多地方,救过很多动物。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尼尔斯从一个欺负小动物、调皮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很有礼貌、勇敢、善良的小男孩子。有一点我要向他学习,那就是勇敢。我走在路上碰到一只小青蛙也会吓得抓住妈妈的衣服大声叫,如果让我骑在鹅背上飞,那我早就没影了。
总而言之,这本书我还是很喜欢的。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7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调皮捣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动,希望能找到小精灵,向它道个歉,求它把自己变成人。他没有找到小精灵,但他发现雄鹅莫顿打算飞走——同大雁们一块旅行。为了不让莫顿逃走,尼尔斯拉住了它。结果,他们都飞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干脆骑在莫顿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们见识了很多很多……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本书,以动物的视角揭露了人对动物的残忍——拿机枪扫射大雁群,把小鸭当诱饵诱捕众多鸭儿,为自己方便而剥夺无数动物的家园……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尼尔斯是个爱调皮捣蛋的&39;孩子,大家都不喜欢他。然而,在他那调皮捣蛋的后边,却藏着一颗滚烫滚烫的、金子般的心——乐于助人的心。
但是,我最赏识的还是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有一条两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于去做——就一定会成功!
尼尔斯和雄鹅莫顿感情越来越深,但他想变回人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了。一天,他无意中得知,只要能将莫顿带回家,让它被母亲杀掉,自己就可以变回人。有一天,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莫顿被尼尔斯的母亲关在了屋里,马上就要被母亲杀掉——它一被杀掉,尼尔斯就会变成人;但这样,尼尔斯就会失去一个知己。尼尔斯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静观其变,二是跑去敲门阻止——但这样,尼尔斯变成小人的事情就会被父母发现,其后果不言而喻。怎么办?怎么办?尼尔斯选择了后者——他跑去敲门,自己突然变回了人;接着,他又说服母亲,保全了莫顿——多好的一个结果!
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长者谈话。它告诉我,用心照顾一个小生灵,体会到的最美丽的情感不是获得,而是付出。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8
最近,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下子我就被书中有趣的故事吸引力。书中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不爱学习,总是爱捉弄小动物。一次,爸爸妈妈要去教堂,让他在家读经书。但是爸爸妈妈刚走,他就拿起了枪,结果砸住了脚。接着他又用网扣住了住在他家的小精灵,小精灵生气了,把它变成了很小很小的小人儿。他现在能听到小动物的话。因为他平时总爱欺负家里养的小动物,现在动物们看见他这么小,便张口就骂男孩。一天,一队大雁飞了过来,呼唤着他家的鹅一起飞走。他听见了,赶快骑到了鹅的身上。他想不让鹅飞走,因为这是他家唯一的一只鹅。但是,一瞬间他家的鹅飞起来了,他也跟着游览世界。
一开始,他跟着大雁在一个地方过夜,但是大雁的头领被狐狸抓走了,他以为是。他和鹅用尽全力把他救了出来,大雁的头领很感激他。告诉他,它叫阿卡,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我为小男孩的勇敢而感动。
小男孩又跟着大雁一起飞走了。大雁阿卡看见小松鼠被一个老奶奶抓走了,他告诉了尼尔斯,尼尔斯赶快过去。他找到了小松鼠的四个孩子,他带着他们去了老奶奶的家,他对老奶奶说了是怎么回事,老奶奶被感动了,把小松鼠放了。旅途中的尼尔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着,他从一个淘气、不礼貌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又乐于助人、勤劳的小男子汉。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我被尼尔斯的一举一动所感动。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不断地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9
翻开这本《骑鹅旅行记》,我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作为一个小书迷,我在语文书上有幸读到了这本书的节选,我情不自禁地被这想象生动的情节所吸引,连忙去图书馆借了这本书,迫不及待的就把它读完了。现在,我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所创作,是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顽皮的孩子尼尔斯非常喜欢捉弄小动物,还十分调皮捣蛋,不让大人省心。有一天,他因为捉弄小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正当它绞尽脑汁时,一只家鹅飞上了天空,尼尔斯措不及防,就和家鹅一起飞上了天空,在途中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小尼尔斯也逐渐变成了一个伶俐、乖巧可爱懂事的孩子。小狐仙又因此把尼尔斯变了回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爱护保护动物,保护动物。现在由于绿化环境的减少,动物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在逐避减少。环境已经被破坏了,动物们,尤其是珍稀动物,已在逐渐灭绝,最近我们的动物物种已经消失100多种,我们一定要学会保护、爱护动物,不让它们因环境变化而再次消失!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珍惜动物,从我做起!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10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它让我受益不浅,主人翁尼尔斯,更让我敬佩,更让我感动。这个纯真的故事,激起了无数人的向往,对现在的向往……
年轻的尼尔斯,骑着雄鹅,和阿卡带领的雁群一起飞往南方。虽然,尼尔斯已变成指头大的小人,但他的&39;作用是不可估计的。路上的艰辛无人能体会,但种种磨难挡不了坚定的决心;千辛万苦抵不了浩瀚的耐力;尼尔斯一路飞黄腾达,和雁群一起浩浩荡荡——出击。
虽然有尼尔斯的帮助,但想到达南方还是有困难的。一只狐狸千方百计地要把雁群杀光,几次让人深处险地,但大雁们也不傻,想要抓到它们,除非狐狸会飞。
就这样,阿卡和尼尔斯、雄鹅又开始了飞往南方的路程。
真是喜事不断呀!半路上,雄鹅突然对一只大雁有了好感,慢慢地,又多了四只小雁,大家都明白了,雄鹅当爸爸了!还有,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一直很伤心,但是阿卡告诉他:“只要你平安的让雄鹅回到家,你就可以变成真正的人了。”
眨眼间,美丽的春天来到了。大雁又要起程,飞往目的地——北方。这正是尼尔斯所期盼的,他终于能变成真正的人了。回去的路上十分顺利,尼尔斯也因为把雄鹅带回了家而变成了真正的人!!
小小的尼尔斯都那么勇敢,和雄鹅一起飞往南方,这虽然只是个故事,但是我们的世界同样有像尼尔斯这样勇敢的人!解放军叔叔冒着余震的危险,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他们是“尼尔斯”;医护人员不怕病毒的感染,从死神的手里夺出了无数条生命,他们更是“尼尔斯”;让我们行动起来,让勇敢之花绽满神州大地吧!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11
我在奶奶家看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妈妈告诉我,她小时候也看过这本书,还看过这个动画片呢,很好看。我一下有了兴趣。
这本书写了一个调皮捣蛋,爱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的历险故事。他骑着大雁—马丁去周游各地,遇到了很多困难,但尼尔斯一点也没有害怕,总是进取地想办法去解决。在旅途中,他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并帮忙它们,成了小动物的.好朋友。
经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应当爱惜和保护动物,不去欺负和虐待小动物,因为它们和我们一样都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不要害怕,要勇敢起来,进取想办法来解决才是最重要的。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和尼尔斯一起经历了一次神奇趣味的旅行,一次大自然的旅行。
读骑鹅旅行记的感受简单篇12
看完《骑鹅旅行记》,我觉得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放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那章了。
故事还是挺简单的,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除了父亲、奥萨和小马茨外,他们一家的其余人都纷纷因收留了得病的女留民,且没有做出正确的防范而相继去世。不明缘由的父亲因为惭愧而选择了离家出走。而终于知晓原因的奥萨姐弟俩辞掉工作,踏遍各地,想告诉父亲原因。弟弟小马茨在途中意外离世,奥萨为他举办了丧礼,最后孤身一人找到了父亲。
"她们的姐妹一个接着一个死去,一个接着一个被送去坟墓……最后小屋变成死气沉沉,好像天天在举行丧宴。"小屋从原来的快乐,最后变得死气沉沉,两个小孩子承担了太多他们这个年纪所不应承受的,他们印象中的,是每天都是黑白色相间的天。最后母亲的离世,家里的担子落在了奥萨的肩上。一夜间成长,一夜间懂事,一夜间长成了小大人。他们自食其力,努力、尽力地生存在世上,尽管他们觉得自己或许将来不久也有这样一天。这就是俗话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想不明白的,这到底是多强大的意念在支撑着。
在小马茨死后,奥萨的反应让我惊讶。她不哭,也不闹,而是镇定地将弟弟给收拾好。是因为麻木了吗?一家人前前后后离去,而唯一陪伴的亲人也去了,这是让人悲伤而又崩溃的事啊!父亲不知所踪,陪伴的亲人无一幸免,小姑娘是多么大的信念才坚持到现在的啊!
这个故事里,奥莎给我的最深刻印象大概就是坚强、聪明的了。她就像不倒翁一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挫折,是永不倒下的,她的脊梁是不会弯下,不会向命运低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