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感受作文
写读后感确实可以让人们了解到不同读者对同一本书的感受和评价。下面是一些读名著感受作文免费阅读下载,希望对大家写读名著感受作文有用。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1
童年是高尔基所着,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
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2
一定有一些人,常常为愚蠢的猪所耻笑。
猪,是被人们当作愚蠢、丑陋化身的脏物,是要听从人类安排的、提供食物的机器,活着的目的无非是吃了就睡,多多长肉,那么卖相才好。
人,则被认为是自然界最高贵的存在,是万事万物的法则,是能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
可是有这么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它超凡脱俗、玩世不恭,从不听从于人类的设置安排——它大胆的跳出猪圈,潇洒随意的游走;它喜欢自主婚姻,于是去其他村寨寻找好看的母猪;它善于模仿,于是乐意跳上屋顶,学汽笛声叫;它不屈服于人类安排的死亡,于是倾尽智慧去勇敢的斗争。最终,它取得了胜利,回归山林。
时下也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深谙生存之道,日日夜夜混迹于深沼泥潭之中,却仍能保证官位不倒,财富不少。利我者随之,逐我者害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真可谓是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发挥到淋漓尽致,香车娇娃,日子好不逍遥!
一猪一人。猪,不愧是蠢物,逆社会之主流而行之,不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吗?为人者,且嗤之一笑。而人,又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他们既爱设置他人,也包括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支撑那酒醉灯糜的生活。于是便有众多的人,在同类设置的框架下,或畏缩,或顺从,或苟且偷生。为了种种身外的利益、关系、人情,龟缩在一个干瘪的躯壳里,犹自津津有味地残喘。
自由,弥足珍贵,猪尚且不顾一切的追逐,而有些人却偏不爱自由。如此看来,一些自诩为“法”的人们,为这些“蠢物”所耻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3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4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5
早就看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动,有一种对故事中女主人公的震撼,但更多的应该是不理解。
人的价值=尊严+爱
这也许是对这本书最简洁明了的概括了。单从字面意思,我们很容易理解:价值,尊严,爱情。但如果把这三个词,融入生活,也许他要用我们的一生去体会,去验证。
简爱,一个孤儿,失去了父母,被自己的舅母收养,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她的性格倔强,不愿忍受屈辱,她极力为自己争取与舅母的孩子同样的地位,同样的权利,不甘于靠亲人的施舍来生活,也并没有因为舅母的收养,和她那种不是出自内心的,不公平的照顾而感动。这表明她是一个坚强,有个性的孩子,这让人很感动,因为她还不到十岁。
我认为,人的一生,最为庆幸的是他能遇到给自己引航的人。
因为舅母很讨厌简爱,于是把她送到罗沃德学校,一座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哪里,她结识了好朋友彭斯,在和彭斯交流的过程中,简爱改变了对生活的看法,改变了对舅母的态度。能够让简爱在以后的生活中,掌握正确的方向,坚持自己认为对的教条,坚持自己的信念,永远的坚强的生活下去,这对她具有决定性的教育意义。
在海伦彭斯受到斯卡查德小姐的惩罚的时候,简爱无法理解彭斯对惩罚她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宽容,她理解不了彭斯所说的“忍受”的信条:“如果你回避不了,那你就只有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但她相信她是对的。
彭斯的话告诉我们,人的生活,有很多无奈,并不是我们自己能把握得了的,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退一步,海阔天空。
简爱告诉彭斯自己的舅母对她是如何残暴,简爱很恨她。彭斯去有不同的见解“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对我来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那个人没有罪过?但我相信,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
当校长揭露了简爱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的时候,彭斯告诉简爱“即使整个世界都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很简洁的话语,却诠释了生活中的无奈。
简爱一生中的高潮部分,应该就是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了。
简爱,不到20岁,她与一个接近40岁的男人之间,产生的爱情。呵呵,很不可思议。这极大的引起了读者的兴趣。在那个时代,也许伦理道德应该是人们心中最神圣的信条,而夫妻之间,年龄的差距,也会遭到世人的议论。
这也许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简爱从小遭受生活的挫折,她不平凡的经历,痛苦的回忆,受人冷落,这一切,让简爱提前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人生,而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上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沉熟的气质:“他身上裹着披风,带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琢磨得出,它大体中等身材,体格健壮。他的脸庞黑而严厉,眉毛浓密;她的眼睛和紧缩的双眉看似因为刚才的事情让他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
“我几乎从没见过一位漂亮的青年,也从来没有和英俊的青年交谈过,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表现在男性的躯体中,我会本能的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和我的品质共鸣,那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去令人害怕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迭。”
“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
这为以后的故事中,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火花,埋下了伏笔。
自从罗切斯特先生回到桑菲尔德府以后,经常叫简爱和他聊天,谈心。“我敢肯定,很多人都认为他还是个丑陋的男人,但她的举止中却无意识的流露出那么明显的傲慢,行为举止有那么从容,对自己的外表显得毫不理会,又是那末高傲的依赖其他内在或外在的特质的力量,来弥补自身魅力的缺乏。因此,你一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的被他的漠然态度所吸引,甚至盲目的被他的自信所折服。”这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外表进一步的认识。
而;罗切斯特先生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告诉简爱,他认为简爱,“稳重,体贴,细心,生来就是听别人吐露秘密的。”他认为可以和简爱无话不谈。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之中所体现的精神和灵魂相同之处吧
罗切斯特先生处事干练,成熟,为人圆滑,性格刚烈,思想自主,他对简爱的关心,让他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简爱没有因为自己是一名家庭教师而卑躬屈膝,相反她以自己正直,纯洁的一面,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庭教师是很受人鄙视的工作)他们的最终结合,也是生活和人性本身的结合。
“我一旦发现她们没有灵魂和善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乏味,轻浮,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便成了真正的魔鬼。但是对眼明口快的,对心灵如火的,对即柔顺而又稳重,即驯服而又坚强,可弯而不可折的性格——我会永远温柔和诚实。”
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一位妻子的时候,而那个人正是住在桑菲尔德府三楼的疯女人,正是她制造了很多恐怖的事情。简爱觉得自己被骗了,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于是,简爱忍受了痛苦,抛弃爱情和物质金钱的诱惑,毅然选择离开:“我关心我自己,越是孤独没有朋友,越是无助,我就越是自尊。我会遵守上帝创造,有人批准的法则,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
这是简爱离开的理由,试问,有多少人能如此理智,抛开诱惑,坚守作为个人的尊严。向苦难开进。
最后,结局很圆满,但又会令读者有一种隐隐的痛。桑菲尔德府被葬在一场大火之中,疯女人被烧死了,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简爱这个时候,回到了他的身边。此时的简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财产,还有兄妹。简爱决定要和心爱的人结婚,与他共度一生。
“我明白一心跟时尚我最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麽回事。我觉得自己无比幸福——幸福难以言传,因为我俩的生命都是彼此的。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作者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局,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她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这是作者本身向往的一种生活,也是我们——每个女性所向往的。
也许两个人在经历了痛苦的洗礼之后,才会更能融入彼此的心灵。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知道失去和未得到是最珍贵的,而不去珍惜眼前的幸福。
我为简爱的坚强感到震撼,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大龄的女人,当我在书中看到仅两次提到她的年龄的时候,我迷茫了,为自己虚度二十年光阴而感到惭愧。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6
在我读的《阳光少年》一文中的北京奥运会男子体操双扛冠军李小鹏。他从15岁就参加国家体操队,很多次获得金牌,享受了很多荣誉。可是在20_年的雅典奥运会中,体操男队遭遇了滑铁卢,他受到了严重影响,只拿了一枚铜牌,他哭了,因为这本来是他运动生涯最巅峰,但后来他想通了,他想四年后的奥运会他还有机会。
但是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20_年他小脚受伤,多次手术终于在2006年伤愈复出并在世界杯决赛上获得双杠金牌。就在人们认为李小鹏完美复出时,他右脚5跖骨粉碎性骨折伤得很严重。随着邹凯、陈一冰等年轻小将的崛起,甚至有人认为他不会出现在北京奥运会赛场上,但他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在第16个世界冠军中,李小鹏在双杠个人赛中以绝对优势摘得金牌。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男子体操第一人,回头看看他顽强的经历,任何的赞誉送给他都不为过。在北京奥运会后,有一个人问他,你是怎样再次夺冠的,他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而且还要爬得更高”。读到这里我深深的受到启发,我们要像李小鹏那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任何打击,我们不要灰心、不要放弃,都要往好的方面去想去努力,只要自己有信心有决心不管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打击我们都能够克服、都能够战胜。
虽然人生多多少少都会有挫折,但是俗话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克服每一个困难、每一次挫折。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回报社会、振兴中华的新一代阳光少年!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7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着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着《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
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着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8
在假期里,我阅读了老师推荐的名著《简爱》。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是一部影响中外的旷世奇作。
这本书的'女主角简爱是一位孤儿,从小就被领养在里德姨妈家。姨妈待她不好,表姐对她嫌弃,表兄对她毒打。但她并没有屈服,她还进行了令她的“对手”害怕的反抗。最终,她去了罗沃德寄宿学校。然而,命运似乎总在对她开玩笑。罗克赫斯特不但在全校师生的面前说她的坏话,还让她站在了羞耻台上面。但幸好海伦·彭斯出现了。她的出现让简·爱重拾信心。后来,当简爱去当家庭教师时,情况又发生了转变。
简爱经过了一波三折的爱情。第一次是与罗切斯特一位雇主,展开了激烈的爱情。因为简爱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所以她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重和他的心。但是由于罗切斯特已经有了妻子,所以简爱拒绝了。第二次是她的救命恩人圣约翰,她又拒绝了。直到后来,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在大火中为拯救发疯的妻子而双目失明。简爱又重新接受了他。
我喜欢简爱的抗争精神。宽容、自由也是她的一大优点。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与人是平等的,不应该出现富对贫的歧视。我想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9
《穷人》一文的作者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17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以及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童年》、《少年》、《青年》。选入我国小学语文课本的作品有《跳水》、《穷人》、《七颗钻石》、《李子核》等。
这篇文章主要写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和渔夫主动收养已故邻居西蒙家的两个孤儿的故事。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情节,一个个悬念让我难以忘怀。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的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我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门吱嘎一声,仿佛有人进来了。桑娜一惊,从椅子上站起来。“不,没有人!上帝,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如今叫我怎么对他说呢?……”桑娜沉思着,久久地坐在床前。这段话写出了桑娜内心矛盾斗争十分激烈,因为她怕自己擅自做出的决定会遭到丈夫的谴责,所以她内心上下忐忑不安,从而写出了桑娜具有一个善良的心。渔夫皱起眉,他的脸变得严肃、忧虑。“嗯,是个问题!”他搔搔后脑勺说,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这段话从动作、神态和语言方面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的前后过程,说明了他与桑娜一样都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心灵。从而更加突出了穷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每个人都怀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10
小孩子的天性是玩、淘气,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淘气包:汤姆.索亚,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
汤姆虽然淘气,但他很机智。他用智慧得到了玩具,还不用干活;他用勇敢告发了杀人犯印江。乔埃的罪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去干活时发生的事。
有一次,姨妈要汤姆刷墙。汤姆一开始觉得很新鲜、很好玩,可是,小汤姆做事只有三分热度,一会儿就觉得很无聊了,他可不想干这么枯燥无趣的事。这时,汤姆看到贝恩来了,马上装出一副很好玩的样子,上刷刷,下刷刷,左刷刷,右刷刷。贝恩看到了,感觉很新鲜、很有趣,像刷墙,汤姆见贝恩掉进了“陷阱”里,直到贝恩和汤姆交换苹果时汤姆才答应让贝恩刷墙。接着,来了很多小伙伴,都用玩具和汤姆交换了刷墙权。汤姆心里美滋滋的。不仅不用刷墙,还得到了很多玩具。我真佩服汤姆的智慧。
在法庭上,恶棍印江。乔埃和所有的“证人”都说是莫夫。波特杀害了鲁滨逊医生。而汤姆却勇敢的把当天自己藏在坟场里所看到的事实大声说了出来,原来是印江。乔埃杀害了医生!大家惊呆了!印江。乔埃赶紧逃走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非常有趣,汤姆的机智让你敬佩,汤姆的勇敢让你赞叹,汤姆做的傻事让你哈哈大笑。快去翻阅一下这本有趣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吧!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11
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先生总是将自我独特的见解溶于文字中,领导读者理解问题,思辨问题。先生的文字逻辑性强,见解独特,含义深刻。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深深地震撼。
《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你千万不要所以认为读余先生的书会心旷神怡,简便自在。整本书还没读完,我就已经被民族意识唤醒后的沉重与悲哀压的喘可是气来。在我们欣赏历史留给我们的有形“著作”——古迹时?谁又会去潜心探究这一处处古迹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余先生恰恰做到了。他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评论: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余秋雨先生凭借自我丰富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是的,他的这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力量。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终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这些话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之所以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是想要表达我至深的敬意。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以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让铭记我们历史的教训!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
跟随作者走到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推引,走上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一次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日,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简便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我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终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千年之前的那场浩劫,绝不能只是过眼云烟。我们要吸取教训,将文化的精神永贮于华夏大地!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当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我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12
拿起《简爱》,翻开扉页,我便看见了一副黑白的素描画,画上的姑娘并不十分漂亮,但她长着一双黑色得深邃的眼睛,她就是本书的主人公简爱小姐。
我盯着这幅画看了很久,透过简爱那双深邃的眼睛,我看见了她的童年。失去双亲的简爱饱受着舅母的虐待,而她正用她的眼睛瞪着里德太太说:“如果舅舅还活着,他绝不会允许你这样对待我的……”真是个倔强的姑娘,这时,她的眼光里一定充满了对舅母得不屑与怨恨。透过这双眼睛,我又看见了一个金发姑娘是海伦,她已经奄奄一息,手边的那本小说还翻在那一页。在管事和校长的漠视下,海伦静静地去了,简爱肿胀着双眼紧紧抓着她的说,这时这双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充满了对好朋友的不舍,充满了对困难的坚毅。
透过这双眼睛,我又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他已经被前妻折磨得双目失明,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耐心地照料着他,这时这双眼睛里充满了对爱人的深情,充满了温柔的哎,简爱已经成长为一个女人,这是一双妻子的眼睛。透过这双眼睛,我还看见了年迈的里德太太,她躺在病榻上苟延残喘,简爱看着她,这时这双眼睛中已不再有恨,一切也已经淡然。在这薄薄的一本书中,我读出一个女子的眼神在升华。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13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读名著感受作文篇14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我刚刚读到的纯美小说《草房子》。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所著的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这本书早已经在我的书柜里,但以前妈妈让我读的时候,我总是看不进去,前几天拿出来翻看,发觉很有味道,这是本有品位的书,之前由于年龄小我没法体会。
本书的文笔极其优美,写了作者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现在的时代难以经历,但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偶然,但也是必然。看书的时候,我仿佛穿越到桑桑的身边,同他一起把碗柜改成了鸽子的“高级别墅”,把蚊帐做成渔网一起捕鱼……和他一起淘气;当他生病并被诊断为绝症的时候,我也几乎要绝望了,终于在名医的治疗下,桑桑痊愈了,我流下了高兴地泪水。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看到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见证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每一个故事地上演,都动人心魄,每一段经历都催人泪下。
书中的人物的描写非常有特色,给人启迪。在“秃鹤”的行为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在“细马”的身上,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在杜小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这种感情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最为珍贵的东西,是最值得我们珍惜的情感。
读完《草房子》,我久久地沉浸其中,久久地回味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也请同学们走进《草房子》,走进油麻地的世界,看看你有着怎样的感悟吧。
读名著感受作文(范文14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