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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可以帮助人们深入分析理解的书籍或文章,并加强理解和记忆。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起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己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己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己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己的工作吗?哪怕每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己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己进步。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己的短处,不如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下午,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3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感觉很生动,很吸引人、很精彩。《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小说结构严密,环环紧扣,起伏跌岩,引人入胜。小说利用惊险的情节,扣人心悬,使人看后既感到害怕,由不得不看下去,从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福尔摩斯具有很高的侦探技术,他掌握了正确的思想方法。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事实,入情入理,他对所办案件的推理、解释和判断,都非常正确,是我们这些小朋友非常容易相信和接受。

在小说中,道德问题、犯罪问题、图财害命、强盗行凶等,都有反映。福尔摩斯都进行了谴责,体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网难逃的思想,迎含我们的心理。

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毛姆曾经说:“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过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那么大的声誉。”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相信他说的话。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决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6

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7

今日,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大侦探》。里面写的十分趣味,我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了一遍。

我十分开心!因为我了解了书的资料,我喜欢看这本书!它让我感觉十分的欢乐!我宁愿一辈子不玩了,但我不愿意一辈子不让我看书。因为我最喜欢书了,但不是异常喜欢玩。做一件事情你没有做好就要再做一遍,你做了一遍两遍三遍四遍,甚至一百遍,只要能做对,就比你做三千遍三万遍才能做对要强很多。做一件事情,你只需要努力,其他你都不用做,可是你还必须喜欢看书,看书能让你把事情做得更好,这样作文也会写的棒棒哒,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看书是一种爱好,不要逼,我们必须要多看书,看书比玩乐更趣味!其实我就是这么想的,没有一点是我编的!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8

我一直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并没有花时间去细细品读。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同学说起福尔摩斯诸多惊险的探案,可我对他的探案详情却根本插不上嘴,这更激起了我对福尔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后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终于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0

在这个暑假里老师给我们留了好多作文,我的头都大了,但是有一篇是要求写必读书目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个好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那波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位大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沉着、勇敢,让我佩服,让我崇拜。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总是能用他那像鹰一样尖锐而又专注的眼镜和像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找出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第一集中他竟然能在各个蛛丝马迹中联想到犯人的特征,他能从墙上的字能判断犯人身高、体重。从墙上的单词当中的一个字母就能判断出他装成德国人,而实际不是德国人。

还有在《四个签名》中一张细条条对于福尔摩斯来说都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我总结了一下,你看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里非常细腻,全方位的观察犯罪现场,在精确的分析,然后再有丰富的联想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是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理由。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心细、智慧、坚韧不拔。请爸爸、妈妈、老师监督!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1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柔柔的,最适合放松心灵了。我端详着手中的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上世纪最成功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了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化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非凡的推理能力和他敏锐的观察力,也十分佩服他准确的判断力和严谨的分析能力。作为教师,其实更需要具备这种能力。

当学生间发生纠纷时,在心里会无形偏袒优等生。这是人之常情。一位优等生曾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件让他后悔的事:他忘带了新本子,老师刚好要检查,他的同桌是名暂差生,就将自己的本子给了他。他不愿,可同桌说“没关系,反正我是差生,也不在乎被多批评一次。”结果老师真的.批评了他的同桌。若干年后老师在学生聚会上知道了真相,懊悔不已。

在我的身上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偏心的事。如果我能早点看到这本书,早点学会处理事情时要冷静,我想发生处理失误的几率就会少了。

教师每天面对的其实就是一个个小型的社会群体。学生身上打着鲜明的社会烙印。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我想更多的需要头脑的冷静,客观地进行分析,就事论事,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看着手中的书,我真想走进去和福尔摩斯一起在那张被酸液污染了桌面的桌子旁做化学实验;或是亲历犯罪现场,勘查每处蛛丝马迹……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2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3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4

《福尔摩斯》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对事情的真相有一种直觉。依靠着这种直觉,他几乎不用去现场都能把真相猜个大概。有一个案子,福尔摩斯很快就抓住了凶手,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在贝克街随便抓一个车夫就是凶手呢?福尔摩斯的推理到底正不正确呀?当车夫承认自己就是凶手时,令我大吃一惊!我的天哪!福尔摩斯是怎么推理的?简直是先知呀!后来听他讲解,令我恍然大悟。这时我才明白,原来福尔摩斯是用一点点的蛛丝马迹积累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图案,在用他的直觉弥补成一个完整的图案。

我真是太佩服福尔摩斯了!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5

一向喜欢侦探小说的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让我度过了美好的暑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扑朔迷离的案子。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破案。这中间有案子本身的离奇,也有作案者的干预,甚至有人要杀了福尔摩斯。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么狡猾,都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眼光。福尔摩斯用他敏捷的思维,侦破了案件,抓住了狡猾的犯罪分子,帮助了许多受害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四签名》。《四签名》讲述了梅丽摩斯坦在父亲失踪四年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这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系列线索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让我敬佩不已。在破案的过程中,福摩斯虽然遇到了许多因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并不惜自己的生命,捉到狡猎的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时刻准备着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啊。他深知破案过程会令自己危险重重,却依旧竭尽全力与邪恶做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也决定做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这个世界多一份美好,少一份邪恶。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6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qing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7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8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9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0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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