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要人们深入分析评价原文,同时也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和看法。写好名著的读后感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名著的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名著的读后感篇1
前不久,我刚刚读完一本书,就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曹文轩是著名的大作家。
这本书中的桑桑,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在他爸爸的小学里领略了六年人生。曹文轩说;“文中的桑桑就是自己。”那曹文轩大作家的小时候也很调皮。
本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纸月,因为她长得漂亮好看。而且她还很可怜,在她刚出生一个月后,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母亲走了,可还有父亲。但是,她一生出来没有父亲。她母亲在世的时候,别人问她:“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可是她就不说,就让纸月变成了单亲家庭。她的妈妈去世后,她被一个老奶奶抱回了家,于是,这位老奶奶就变成了纸月的外婆。她现在只能依靠外婆,现在外婆是她唯一的亲人。就这样,她可以像平常人一样幸福,快乐,我很佩服她。
因为,如果,我是她,每天都会有些伤心,每天都会在想我的爸爸是谁?为什么不要我?妈妈为什么会走的这么早?·······如果遇到可以让我高兴的事,我可能也是一半一半吧。在短时间里我不可能走出我伤心的事情。有时候,可能会很快走出,但是这件事会刻在我的心上。
这本书,可以让你认识世界,可以认识更多事情,你也来看看这本《草房子》吧。
名著的读后感篇2
巴尔扎克笔下的这个吝啬鬼的确是个胆大的题材,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不仅诠释了人们被金钱主宰了一切,更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是如何聚敛财富,地位和权力的过程。
小说描写了欧也妮其及身边的一群人的生活故事。首先是欧也妮的父亲葛朗台,他起初只是个普通的箍桶匠,识文断字能写会算,凭借自己聪敏的头脑,贿赂监管拍卖的人,后来又不断钻空子,并利用职权占尽了便宜,趁着大革命挣得一大笔财产。正如巴尔扎克所描写的,葛朗台兼有老虎和巨莽的本领。于是他成了每个人钦佩和膜拜的对象。金钱成了葛朗台的上帝,他活在世上的唯一意义就是赚钱,想尽一切办法,赚取别人的土地,并费尽心思使其合法化。毫无疑问他的思想早已被金钱这一沉重的枷锁束缚住了。在他眼里钱比生命更重要,连妻子女儿都比不上一点小小的黄金。他对他的家人吝啬至极,生活上穷苦简陋,吃的是烂菜烂水果,用的是廉价蜡烛,肉禽也都是靠佃户供给,连糖都舍不得买。他把钱藏得连家人对家里究竟有多少财产都是一无所知。当欧也妮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堂弟后,葛朗台毫不犹豫将她软禁起来,只让她吃清水面包。当妻子也因穷困一病不起时,葛朗台因不愿让女儿继承母亲的遗产,又想方设法讨好女儿,甚至在死前仍不忘紧紧盯着桌上的一堆黄金。他这一生虽积累了万贯家财,最后仍是一无所有。金钱并没能带给他真正的财富和幸福,徒留下愚蠢,和空虚的内心。
而守着父亲巨额财产的欧也妮,无疑受到了众人的追捧,那些唯利是图,贪图富贵,爱慕虚荣,帮葛朗台放高利贷的法官和银行家们对她大献殷勤,热烈追求。他们明争暗斗,却都被葛朗台老头玩弄于股掌之中,被利用去钓大鱼,到最后连克罗旭院长自私的愿望和野心也落空了。这些人完全被贪欲所支配,在金钱的罪恶中深深地迷失了。
欧也妮的堂弟夏尔,是一个典型的受到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纯真的欧也妮使他领略到了人性的美好。欧也妮为了资助夏尔将她全部的金币偷偷送给他,可没有想到,印度之行成了夏尔人生的转折点。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他开始堕落,自私自利在他的心里蔓延,他逐渐变成了一个追逐名利的掠夺者。他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买卖人口,放高利贷,走私漏税,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他背信弃义,抛弃与欧也妮的感情,为了公爵家崇高的地位和诱人的钱财,娶公爵女儿为妻,以实现自己的野心,此时的欧也妮自然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金钱已经侵蚀到社会每个地方,不断摧毁着人性与情感。
欧也妮似乎是这混沌世界里唯一的光芒了,她对金钱既不看重也不轻视,从小就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对身边的任何事都报以最善良、纯真的心。她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却依然执着的生活着,不放弃她那强烈美好的感情,她的心只为高尚、温馨的情感而跳动。她常做善事、生活简朴,在一群利欲熏心的人中似是一朵的青莲,出淤泥而不染。
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太多的渴求只能使人陷入深潭,无法自拔。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要支撑这些潜滋暗长的欲望,也许就会像葛朗台那样成为金钱的奴隶,让真正的快乐无处生根。为根本是多余的奢求疲于奔命,到头来又能获得什么呢?最多只能对错过身边的美好而悔恨不已。过多的欲望成了人们苦恼的原因,它压抑着最基本的人性和良知。
一个人的期望越大,那么他就可能失望的越多。更可悲的是,许多人被金钱、权力和名誉蒙蔽住了双眼,自己到最后都浑然不觉。盲目追求不需要的只会让人忽视了真正的幸福,迷失在人生的路途中。
名著的读后感篇3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一篇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简·爱,度过了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熬过了罗沃德学校枯燥的学校生涯,来到了美丽的丧菲尔德庄园,成为了庄园主女儿阿黛尔的家庭教师。在这里,简。爱邂逅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两个同样善良而真诚的灵魂互相吸引,自然而然的相爱了。正当简爱沉浸在甜蜜的爱情当中,谁知,不幸早就潜藏其中。简爱还是知道了罗切斯特向她隐瞒了有疯妻的事实。简爱痛苦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可是,当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不幸被火烧伤,双目几乎失明的时候,却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后来,就像童话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结婚了,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现在的生活中,人人都在追求幸福。但是,什么才能成就真正的幸福呢?也许,从简爱身上,我们能得到一种答案。
幸福需要善良。简爱从小寄养在舅妈家,受到舅妈一家的虐待,还有佣人的欺负。就是这样,长大后的简爱并没有愤世嫉俗,反而在舅妈去世前,替舅妈送终。简爱的善良,是人性中最闪亮的美德,让外表普通的她,在人群中拥有独特的光辉,才能赢得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慕。
幸福需要勇气。平凡的家事,普通的外貌,并没有让简爱自卑。在确定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之后,简爱勇敢的向罗切斯特吐露了真心,让两颗相爱的心没有错过。
简爱告诉我们,幸福,从来都不是物质的满足,而是正视自己,去寻找我们内心的充实。
名著的读后感篇4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名著的读后感篇5
尊严和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一个是高于生命的灵魂,一个是包容万物的思想《简爱》这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充满了浪漫的幻想,让我们去感受人间的人情冷暖,去触碰人们的心,它真的是让我爱不释手。至今我还是难以忘记里面的情节!
初看这本书是在上年暑假,那时也只是品读表面的意思。后来我又再次从书架上拿起来了它,体会它字里行间的奥妙……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夏洛蒂.勃郎特所著。描述了简爱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
简爱的父母双亡她从小和舅妈生活,但舅妈和舅妈的两个孩子都很讨厌她,有次因为反抗表哥的殴打被关进了红房子,舅妈从此再不想让简爱待在她们家,就将她送进了孤儿院。虽说摆托了舅妈一家的虐待但孤儿院里环境恶劣,生活艰苦。过了不久自己的好朋友海伦也因患肺病去世。从此简爱厌倦了孤儿院的生活。在她长大后她登广告应聘家庭教师,而幸运的是她被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很快来到那里,巴不得早日离开孤儿院!但由于她的与众不同那个房子的男主人便爱上了她,后来她们就定了婚,但却被男主的前妻(一个疯女人)阻止了。简爱也因此离开了这里。不久后等她再来这时这里已经是一片狼藉。简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罗契斯特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间爱的力量是没有穷尽的,它可以穿越一切阻碍,让温暖经久不衰,心中有爱,才感到温暖!
名著的读后感篇6
《穷人》一文的作者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17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以及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童年》、《少年》、《青年》。选入我国小学语文课本的作品有《跳水》、《穷人》、《七颗钻石》、《李子核》等。
这篇文章主要写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和渔夫主动收养已故邻居西蒙家的两个孤儿的故事。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情节,一个个悬念让我难以忘怀。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的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我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门吱嘎一声,仿佛有人进来了。桑娜一惊,从椅子上站起来。“不,没有人!上帝,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如今叫我怎么对他说呢?……”桑娜沉思着,久久地坐在床前。这段话写出了桑娜内心矛盾斗争十分激烈,因为她怕自己擅自做出的决定会遭到丈夫的谴责,所以她内心上下忐忑不安,从而写出了桑娜具有一个善良的心。渔夫皱起眉,他的脸变得严肃、忧虑。“嗯,是个问题!”他搔搔后脑勺说,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这段话从动作、神态和语言方面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的前后过程,说明了他与桑娜一样都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心灵。从而更加突出了穷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每个人都怀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名著的读后感篇7
贪婪是恶狼口中将要滴下的垂涎,贪婪是和珅手下带有血色的印章,贪婪是繁荣社会转向衰败的根本。——题记
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后,感触很深,得到人生的启示。
本书主要写了葛朗台狡猾、小气、贪婪,金钱是他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是他的嗜好。他家财万贯,可是每顿饭的面包、每天点的蜡烛,他都要自己分发,一点儿都不能多。他极其吝啬,为了钱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儿女吃清水面包;弟弟破产他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他也置之不理。在查里急需帮助的时候,欧也妮把自己的积蓄给了他,让查理出国做生意。葛朗台死后,她的女儿继承了巨额家产,可是曾与他海誓山盟的查理去抛弃了她。欧也妮也在悲愤之下嫁给了公证人克吕绍,但条件是永远保持童贞。欧也妮在33岁时丈夫去世了,虽然拥有巨额财富,但寡居的她依然过拮据的生活。
《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通过对葛朗台夫妇、父女、伯父和侄儿等家庭矛盾,充分揭露了资产阶级家庭中的金钱关系。葛朗台的聚敛癖可为当时社会一种病态的情欲,也是很多家庭或者个人遭遇不幸的最根本的原因。就像欧也妮这种纯洁的姑娘,金钱对她来说既非一种需要,也不能带来一丝安慰,唯独人性依异化,彻底被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把金钱看作是人生的最大的需求。葛朗台这种人,从表面上看似乎主宰着金钱,事实上却成了金钱的奴隶。不幸的女儿看守着她的巨额财产,却既没有家庭,也没有幸福,不过是一些利欲熏心得人所追逐围猎的对象而已。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名著的读后感篇8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名著的读后感篇9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名著的读后感篇10
我读了《昆虫记》中的卷心菜毛虫一部分。读完这部分使我得到了许多知识。
卷心菜是我们大家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蔬菜,它的历史也很悠久,在人类所食用的蔬菜中就应是最为古老的种类之一了。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因此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对于对人类而言,卷心菜是很有价值的,不仅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貌的莱类有不解之缘。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正因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但是它们怎样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这倒是个谜。“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此刻“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决定——“我”是很信任它的。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那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这次昆虫记又让我认识了卷心菜毛虫,我要好好记住这次收获。
名著的读后感篇11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可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受,所以我读这本书的体会也最多。
书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他描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生活。每当读完这个故事,我都会伤心一会儿。一方面是同情小女孩的遭遇,另一方面感叹当时社会的黑暗,我就更加深刻认识到现在社会的光明。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在这个充满欢乐的学校里,我们要是不用心读书,不珍惜眼前美好的时光,怎么对得起所有关心我们的人呢?怎么对得起老一辈们对我们的期望。所以我要告诉身边每一个朋友,珍惜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回报这充满爱的社会。
书中《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皇帝非常注重外表,结果被两个骗子骗得光着身子游行。读完这个故事我又好笑又生气。好笑的是皇帝的大臣为了不让别人说自己蠢,竟也加入了骗子的行列,说起了假话,就连皇帝自己也说着违心的话来掩饰内心的不安。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感受到:人不能太注重外表,老听好听的话。要学会不断充实自己,要有自己的思维。就拿我们小学生还说吧,我们的追求不光是吃好穿好,而应该是多学习些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的理想。我们应该意识到做人要诚实,不能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而去骗人。诚实是一种美德,诚实是无价的。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平凡的小事做起,真心对待每一个朋友,做错了事敢于承认,有了缺点勇于改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
这个假期我过得最充实,是因为《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暑假。我准备把《安徒生童话》的故事讲给小弟弟小妹妹们听,和他们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通过阅读学到知识,懂得道理。我建议全校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珍惜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为了丰富我们的文化知识,为了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要“多读书,读好书。”最后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吧!
名著的读后感篇12
《东周列国志》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以战争为主题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当时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虽然最后大家知道是秦国统一了天下,但在这其中,很少人能看到那些默默奉献的伟大英雄。
在那个时代的诸多人物中,我最喜欢苏秦。苏秦并不是秦国人,却也为秦国的一统天下助了自己的一臂之力。他为了报恩决心帮助燕国灭齐,当时是齐强燕弱,但他毫不放弃,设下了一个又一个局,在齐国当了相国,并取得了齐王的信任,然后说服齐王出兵伐宋、灭宋,惹怒了其他国家。别的国家联兵伐齐,齐国大败,几乎灭国,苏秦也被齐王所杀,因为苏秦用的是“死间”,所谓“死间”,即成人之死。
历史书已经看到这,我逼近思索:为什么他可以如此优秀,仅靠一己之力倾危天下呢?答:因为他以前学习用功。苏秦是鬼谷子四大得意徒弟之一。当时孙膑、庞涓学军事,张仪、苏秦学游说,游说于列国之间。因为还没掌握“道”,于是拿起鬼谷子给他的一本书用心研读。他用心到什么程度?苏秦在读书时把头发悬在房梁上,每当要睡着时,头不小心一低,头发就会被扯出,头皮产生剧痛,这么一痛就精神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看着一个红泡冒出,又来了精神。经过长时间的研读,最后他终于悟透了,还成就了“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佳话。
这是一代传奇身后的故事,我也想有传奇的一生。但看着现实中的我,明知道眼前的一切是可贵的,却不珍惜;明知道手中的历史书是一代又一代圣人的鲜血编制而成的,却又不认真读。我恨自己,恨自己有这种想法却没有行动……
传奇是怎样炼成的?答:努力。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下去,我的人生也会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为了考进好的大学,现在就开始努力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体育了,仅剩的时间全在写作业上。本来周末是个提升的机会,可我耐不住性子,一到周末就放纵自己,打开电视就关不起来,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到了晚上,我关上电视,闭上眼睛,我看到了星星,看到了端坐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的自己,看到了上学五天的努力付之东流……我如梦初醒,原以为这样的一天值得。但现在才发现,这一天的我除了笑以及一个昏沉的脑袋什么也没有收获。星期天,这是最后一天周末了,我决定重振旗鼓,从今往后以积极的态度学校、运动、做家务。但面对枯燥而不懂的知识,我不由得烦躁起来:好累,不想学了!于是,我在那儿呆坐着,两眼毫无光彩,心中很是不快。忽然,一阵清风吹过,我猛然一扭头,瞥到了课本旁的那本书——《东周列国志》,想到了苏秦,想到了他为了认真学习而头悬梁、锥刺股,我却因为觉得书本枯燥就要放弃,这不就是在背对着我目标的道路上奔跑吗?我冷静下来,规律和思路重回到我的脑中,在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后,我再次捧起那本历史书,看书中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物性格,它真实而又生动,让我好几次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仿佛是我的心声在与书中的历史人物对话。
《东周列国志》不仅是让我知道了历史的书,更是一本激励我的书!
名著的读后感篇13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我刚刚读到的纯美小说《草房子》。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所著的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这本书早已经在我的书柜里,但以前妈妈让我读的时候,我总是看不进去,前几天拿出来翻看,发觉很有味道,这是本有品位的书,之前由于年龄小我没法体会。
本书的文笔极其优美,写了作者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现在的时代难以经历,但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偶然,但也是必然。看书的时候,我仿佛穿越到桑桑的身边,同他一起把碗柜改成了鸽子的“高级别墅”,把蚊帐做成渔网一起捕鱼……和他一起淘气;当他生病并被诊断为绝症的时候,我也几乎要绝望了,终于在名医的治疗下,桑桑痊愈了,我流下了高兴地泪水。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看到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见证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每一个故事地上演,都动人心魄,每一段经历都催人泪下。
书中的人物的描写非常有特色,给人启迪。在“秃鹤”的行为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在“细马”的身上,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在杜小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这种感情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最为珍贵的东西,是最值得我们珍惜的情感。
读完《草房子》,我久久地沉浸其中,久久地回味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也请同学们走进《草房子》,走进油麻地的世界,看看你有着怎样的感悟吧。
名著的读后感篇14
《复活》相信每个读者都清楚知道因为小说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精神上复活的过程。
从“复活”,这一个词可以知道,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位反对土地私有制、愿意为道德做出牺牲的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然而,贵族的出身决定了他必须要走一般贵族要历经的道路——加入军队。而在军队里,他受到了其他贵族青年习气的污染,他要是节俭、提倡把土地分给农民、坚持洁身自爱,则会变成了母亲和其他贵族眼中的异类,认为他不正常,相反,尽管他、挥霍金钱、一边与官员的妻子私通,一边则与贵族小姐保持暧昧关系,这都被认为是光荣的,应该的。尽管他自己曾有过精神上的“清扫”活动,想要摆脱贵族圈子,摘掉自己的陋习,可最终只是在这个圈子中越陷越深,无奈当时的享乐主义太过盛行了。
直到他重新遇到玛丝洛娃,对她不公的判决像一个千斤重的锤子,狠狠地敲醒了聂赫留朵夫,不仅唤起了他对玛丝洛娃的爱,还唤醒了那个从前的聂赫留朵夫,那个想要实现自我改变的聂赫留朵夫。他与玛丝洛娃的相遇只是他精神复活的导火线。而真正促使他“复活”的,则是他为救玛丝洛娃而奔走监狱与贵族圈子之间,他为了要实现土地公有而远赴乡村时,他得知的罪犯们的可怜经历与纯真品性,以及与之相比较之下贵族们的嘴脸与生活方式,还有乡下农民们的生活惨况。虽然中途他曾经几次被诱惑,差点就又要回到自己生活多年的贵族生活中去,但每次第二天醒来,他总会后悔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又重新坚定地继续自己的事业——拯救玛丝洛娃与帮助罪犯们。
尽管最后他并没有像自己最初想的那样,与玛丝洛娃在西伯利亚结婚。但是,他“复活”了,把自己从贵族的罪恶生活中解放出来了,过上了自己向往的道德生活,帮助了罪犯们、分给农民们自己的土地、不再成为剥削底层人民的一员,阅读信条接受福音书的洗涤,无一不让他感到快乐。在西伯利亚,他将继续建立为自己在福音书上读到的人人守戒律的“天国”事业而奋斗。
名著的读后感篇15
在十九世纪末,一部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诞生了,那就是法布尔在荒石园中完成的《昆虫记》。
这是一部不朽的乱世佳作,它不仅渗透着对生命的敬畏,而且蕴涵着一种追求真理的精神。
说到《昆虫记》,就不得不提到它的作者—法国伟大科学家法布尔。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及对万物的赞美。正是这种原因使得他以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和习性。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散文,我们不仅从中获得知识与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昆虫记》整本书都在介绍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及捕食方式,像勤劳的蜂、漂亮的蛾、笨拙的虫等自然成了它的主人公。就这样,我随着法布尔一起去认识昆虫,又一起被感动,被震憾。
《昆虫记》中固然有弱肉强食、骨肉相残,但母爱是不朽的主题。蜘蛛是一种令人恐惧的生物,一提到它,许多人都会毛骨悚然。可是你看法布尔的描写“园蛛使出一身惊人的本领为自己的卵造了美仑美奂的住宅,但它时日无多了……狼蛛将它的珍宝拖在身后,无论白天黑夜,一刻都不离身,它护子的那股气势让旁观者望而生畏……”。读着这些文字,我分明看到了一个个慈祥、充满爱心的蜘蛛妈妈。
连法布尔都不得不说:“毫无疑问,这的确是真正的母性之爱。”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一步步认真推算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和效果;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马上设计下一次。他那严谨的态度、认真的精神、勤勉的作风,着实令我叹服。
这本书从人性观照虫性,以昆虫的本能、习性、活动、婚恋、繁衍至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难怪鲁迅称之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使我眼界开阔了,看问题的角度有所改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读完此书,我最深刻的体会是:生活乃写作文之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后认真思考,并加以验证,才能了解世界的奥秘。我相信,这个体会让我一生受用。
名著的读后感篇16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
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
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
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
《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名著的读后感篇17
两天的时间,我看完了《小王子》,感谢自己有了读书的冲劲之后,再一次高效率的读完了一本洗涤心灵的书。
印象中的小王子应该是一本讲一位真实的王子流落民间,经过重重苦难与家人重新团聚的故事,抑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孩在自大骄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最终改正的故事。而事实上,我都错了,我之前正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在构思故事、想象情节,可结果是,我只可悲的看到了成年人眼中的世界。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着实在我的想象之外。小王子作为一个幼小的外星人,飞离了自己那颗小小的星球,在太空中转了一大圈,拜访了一些其它的.星球,见识了不少事情与人物,后来到地球上,与地球人我建立了永久不渝的友谊。一年之后,他告别了朋友,又回自己的星球去了。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然而,我却习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去解读它。
小王子所在星球上的那朵花是骄纵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朵见识短浅、自狂自大、娇蛮任性,而又扭捏造作的讨厌鬼。她对小王子所有的要求属于胡搅蛮缠,不知天高地厚,对小王子所有的依靠纯属最放肆的卖萌、耍赖、装可怜。可读到故事后面我才发现,她对小王子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小王子满满的情谊,而小王子更是将它解读为对自己的一种依赖,这种依赖里面有包容、有责任、更有最最纯洁的友谊。
另一个映像深刻的部分就是小王子的回归。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会是:从小王子脚下闪过的那道金光正是之前和他对话的那条蛇,他以30秒的速度咬了小王子并使他中毒身亡,最后,当那条蛇向我扑过来的时候,鉴于蛇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对第二个人就喷发不了毒液的理论,我幸免于难,所以也就是说,小王子用它的离去救了我,之后,我在感激与感动之中再也没有忘记小王子。
相比之下,我的故事结局再一次充斥着满满的成年人所谓的理性的味道,在这浓浓的世俗味之下,似乎只有那些经历过生死,最后舍生取义救了你的伙伴才值得你用感激或感动的情感去思念。而小王子呢?他仅仅是对一朵依赖她的花念念不忘,对一只求他驯养的狐狸恋恋不舍,对从沙漠里的一口水井里打水时所发出的声音怀念不已,在他的小小认知中,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纯洁。
或许是因为长久包裹于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已渐渐远离了那单纯的童话王国。无论从思考问题的角度还是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我们每个人少了憧憬,多了顾虑。这种成年人的思考模式使我们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本该纯洁的思想贴上了功利的标签,结果是:我们在自己所谓正确的道路上一阵疯狂追赶,却变成一个真正的笑话。
最后,只想说,《小王子》是一本真正洗涤心灵浮尘的书,希望每位认识了小王子的读者都能够:涤尽铅华,回归本真。
名著的读后感篇18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名著之一。读起来是人惊心动魄,很有趣。
主人公汤姆与哈克贝利·费恩,乔·哈波是好朋友。他们整天在一起,虽然不像我们现在有电脑电视。但他们的游戏,却能给他们正真的快乐,他们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快乐的让我们羡慕。他们不爱听牧师的那些话,和学校无味的生活,也不喜欢假惺惺的好学生,他们只要快乐就行。
汤姆是个聪明机智的孩子,当他和贝奇困在一个山洞里的时候,面对那些飞来飞去的蝙蝠,和漆黑的夜晚,谁能听得见他们的话语和倾诉,谁动他们的心声。这个山洞的恐怖,像冰冷黏湿的魔爪抓住这两个孩子的心灵。假如换做我们,早就吓得魂都没了,也不会报什么希望。可汤姆在这种情况下也能镇定自若,从容不迫。尽管贝奇早在那里泣不成声。
眼下,蜡烛早已用完,带来的蛋糕也吃完了,可汤姆就是汤姆,拿出了放风筝的绳子,把它栓在石头上,慢慢向前走,又放开绳子……最后,汤姆他们终于被找到了,他们失踪了三天三夜。在那三天里,凝聚了无数的恐惧,但他们没有绝望,不断地寻找出口,即使遇上了杀人凶手印江·乔埃,他们也没吭声。我们就应该具备那种不被困难打倒的精神,在绝望的时候,不免试一试,也许,成功就在眼前。
当汤姆发现了宝藏,与哈克平分了,道格拉寡妇收养了哈克,并将他的钱照六分析放债,汤姆也如此,这样,他们每天都有一块大洋,就是应为哈克的富有,他的生活不像以前那样随意对他来说,能够自由自在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就是快乐。钱,永远是买不了快乐的。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整天以玩电脑,看电视为快乐,这样会使我们沉迷于网络,还容易近视,我们应该亲近于大自然,在生活中寻找真正的快乐。
也许,这本书能让我们有面对困难不被打倒的信念,和遇事冷静的态度,从而,给我们一条宽敞成功之道。
名著的读后感篇19
读了《登山》使我受益非浅,是呀,现在我们缺少的就是勇气,我们一遇到难题就找家长、找老师不然就找同学,一点也不动脑筋,只是依赖家长老师,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却害了我们自己。
以前我一遇到难题我就哭,也不动脑筋。有一次我做家庭作业,有一道数学题,我连想也没想就去找家长(其实那道题非常简单),一连叫了几声,妈妈都不理我,我一气之下“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我坐在椅子上哭了起来。妈妈进来问:“怎么了?”我说:”这道题不会作。”“那也不能乱发脾气呀,你长大了怎么办?”妈妈说。这时我突然想起书上的一段话:列宁说:”我们不应该让害怕把我们压倒,我们应该要每时每刻、随时随地的锻炼我们的意志!”对呀,我一定要有信心攻破这道难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仔仔细细地再审了一遍题目,发现它并没有我想的那么难,联系老师上课讲的内容,通过一步步认真分析和计算,终于把这道题解答出来了。我高兴地一下跳起来,心里别提有多美!
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意志坚强的孩子!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来体会成功的喜悦,增强自己的毅力!
名著的读后感篇20
《史记》是由西汉司马迁编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史记》本是古代汉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通称为“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五年,共3000多年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荆轲刺秦王的无畏;霍去病攻匈奴的爱国与大义;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
读完全书,我觉得称得上英雄的是项羽。虽然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我仍然敬服他,他失败在四面楚歌,最终垓下自刎。项羽在遭汉军重围时,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又一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孙膑膑足,写下名垂千古的《孙子兵法》;吕不韦被流放蜀地,留下《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战争亦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