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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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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可以增强读者的阅读兴趣和阅读动力,从而更好地享受阅读的乐趣。优秀的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

大家都知道简·爱是一篇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简自小失去了爸爸妈妈,后来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去世后,简受尽了母的歧视和虐待,后来被舅母送到一所半慈善性质的小学校生活。但是简却凭着不服输,她却敢于与命运做抗争。在这种情况下成长起来的简虽然一贫如洗,地位卑微,相貌平平,但她不论在什么样的境遇下都自尊自爱,勇敢地追求平等和幸福。不论是简在盖茨黑德府与舅母一家人做对抗,又或者是她与罗切斯特先生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都体现了简追求尊严与爱这一主题,但是不论自己在别人眼里多卑微,她始终相信自己与别人是平等的;她珍视自己的灵魂,渴望平等的爱情。

我读完了全部,心里若有所思,一个平凡的女子居然有这种伟大地想法,小说的作者夏洛蒂也和主人公都具有这种精神,她们都承受过打击,也受到过嘲讽,更有过失败,但是她们都独立。作者在没有出名时,收到过骚塞的一封浸透冷酷和偏见的信,信中暗喻:女子勇不可能和男子相提并论。但是夏洛蒂承受住这个打击,后来她终于打破的传统的观念和陈腐的偏见。

我们要学习主人公简独立思考,敢于与命运做搏斗,还有敢于斗争,积极进取的伟大形象,也使这本书超越时代永恒的魅力。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2

昨晚把《安娜·卡列宁娜》看完了,是简版的,了解了大概内容。现在看书大有:“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味道。

书中有段话我始终不能理解:

“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就连左脸也由他打;如果有人夺走了你的上衣,连衬衣也给他……”

我曾经看到过前一句,是在一篇佛学的文章里。但我一直不明白,这就是佛学的忍辱负重的精神吗?这就是“慈悲为怀”的阐述吗?为什么?

说不清看了这本书什么感觉。

“安娜在年轻时由姑母做主嫁了大她二十岁的官僚卡列宁,一直安于贤妻良母的生活。但与渥伦斯基的邂逅,又重新唤醒了她对生活和爱情的追求。当时的上流社会,私通并不少见,但安娜不愿长期欺骗丈夫,毅然把她与渥伦斯基的暧昧关系公开,从而被上流社会抛弃,同时也被卡列宁报复。她拼命挣扎,但还是无法摆脱悲惨的命运,最后卧轨自杀。”

书中也有段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假定你结了婚,你爱你的妻子,但是又被另一个女人迷篆…”

“对不起,我不理解这样的假设,怎么可能呢?正像我不理解我怎么能在用过餐后马上又到面包店里去偷面包一样。”

“为什么不哪?面包有时那么的香,很难抵挡它的诱惑的1奥布隆斯基边说边笑。

列文也笑着说:“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去偷面包。”

奥布隆斯基大笑起来:“我遇上道学先生了。如果有两个女人,一个非常爱你,但你却不能给她爱;另一个为你牺牲了一切,而且对你无所求。你会怎么办呢?悲剧往往就是这样产生的。”

“假使你愿意听我的意见,我就说,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你始终如一,这是你的优点,也正是你的缺陷。你有始终如一的性格,你要整个生活也是始终如一的,但问题是,现实生活决不可能这样的,人生一直在变化,生活是多彩的。”

列文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我在书外同样叹了口气。

人,太复杂,太麻烦了!

很多时候事情并非横是横,竖是竖的。

但是看到列文的比喻我还是忍俊不禁,有意思!

我想起上学时的一件事,有个学习较好的同学抄作业,同学都意外,问:你怎么会抄作业?同学反问:“放着作好的饭菜不吃,为什么还要再去做?”

这是哪种逻辑啊?

安娜的结局比较悲惨,她得到幸福了?我以为没有,有也是短暂的或强装的,否则她怎会卧轨?

不同的社会成就不同的故事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3

《史记》是由西汉司马迁编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史记》本是古代汉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通称为“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五年,共3000多年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荆轲刺秦王的无畏;霍去病攻匈奴的爱国与大义;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

读完全书,我觉得称得上英雄的是项羽。虽然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我仍然敬服他,他失败在四面楚歌,最终垓下自刎。项羽在遭汉军重围时,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又一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孙膑膑足,写下名垂千古的《孙子兵法》;吕不韦被流放蜀地,留下《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战争亦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4

写一本好书,谁都不曾想到用已逝的人的角度来描写,可是英国作家希尔却用“死亡”这个角度来描写一种美,一种淡淡的美。这是一场忧伤的童话,但绝不寒冷,捧在手中,反而觉得温暖,一种属于生命的暖意。

活着的人在迷茫,在为工作奔波;死去的人依旧在苦恼,在苦恼无聊的时光。“生命”的路铺向“死亡”,“死亡”的路铺向“彼岸”,谁也不知道“彼岸”是不是这条路的尽头,或许他也只是一块站牌而已。

生活是由危险构成的,没有了“危险”,那也没有了“生活”。只有“生”与“死”在孤寂地交替,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枯燥,而另外一些人,依旧过着日子,迎接死亡的洗礼。

人们都在想象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是一种怎样的“被迫”。“但它是这样缓慢,寂静,或者突兀,直接和粗暴。”——前言中说道。然而,这只是表面,就像你看见海面的平静,然而不知道海底那弱肉强食的规则。

“死亡”是“生存”在镜中的倒影,没有太大的差异,有的只是一些不知“真像”的人的悲哀,你的葬礼上或许落满了眼泪与哀伤,但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参加过,因为你永远不能出席你自己的葬礼!虽然没有参加过牧师催人泪落的悼词演讲,但你也会有悲哀,突然间,那个以往活蹦乱跳的身体被囚锢在一个狭小的盒子中,而你,却隔着一层泥沙看着。或许会有些许恐惧,但是就像你已逝的老祖母,不会从地下伸出手来拉你的脚后跟,生前的她是多么的和蔼。死去的人不可能永远是那么恐怖。

死后的你,有着无尽的时间,可以好好反思“生前”的一切,想想那些爱你的人与你爱的人,跟他们说“再见”吧,死亡不是终止……

已逝的“你”,道不出的忧伤,生活依旧在继续,没有那么多人,会为你停留脚步、止步不前……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5

一定有一些人,常常为愚蠢的猪所耻笑。

猪,是被人们当作愚蠢、丑陋化身的脏物,是要听从人类安排的、提供食物的机器,活着的目的无非是吃了就睡,多多长肉,那么卖相才好。

人,则被认为是自然界最高贵的存在,是万事万物的法则,是能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

可是有这么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它超凡脱俗、玩世不恭,从不听从于人类的设置安排——它大胆的跳出猪圈,潇洒随意的游走;它喜欢自主婚姻,于是去其他村寨寻找好看的母猪;它善于模仿,于是乐意跳上屋顶,学汽笛声叫;它不屈服于人类安排的死亡,于是倾尽智慧去勇敢的斗争。最终,它取得了胜利,回归山林。

时下也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深谙生存之道,日日夜夜混迹于深沼泥潭之中,却仍能保证官位不倒,财富不少。利我者随之,逐我者害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真可谓是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发挥到淋漓尽致,香车娇娃,日子好不逍遥!

一猪一人。猪,不愧是蠢物,逆社会之主流而行之,不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吗?为人者,且嗤之一笑。而人,又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他们既爱设置他人,也包括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支撑那酒醉灯糜的生活。于是便有众多的人,在同类设置的框架下,或畏缩,或顺从,或苟且偷生。为了种种身外的利益、关系、人情,龟缩在一个干瘪的躯壳里,犹自津津有味地残喘。

自由,弥足珍贵,猪尚且不顾一切的追逐,而有些人却偏不爱自由。如此看来,一些自诩为“法”的人们,为这些“蠢物”所耻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6

近日我读了一本好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由18篇文章组成,文章精短,看似古文但有传奇色彩。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可就是这些奇人,会平常人不会的事,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绝盗、泥人张、小达子、大回等。这些人本领高超,靠着着高超的本领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和《好嘴杨吧》。

我先说《刷子李》。文章在写刷子李时先描绘天津码头的情况“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一下子让我的心悬了起来,看来没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可能在那里生存的。接着才写刷子李的奇“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好厉害啊,刷子李不仅对自己手艺的感到自信而且还十分自豪,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还会给自己做广告。最让我捻一把汗的是《好嘴杨吧》。杨七杨八靠卖芝麻茶为生,凭借杨七的好手艺杨八的好口才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有一次李鸿章要喝茶汤,居然把茶汤上的碎芝麻误认为脏东西一把砸下地,顿时碎瓷乱飞,人么胆战心惊,眼看一场灾难就要来了,只见杨巴不动声色力旋狂澜,从此他在天津城威名大震、名扬天下。看来做人啊要讲究能耐,善于积累这样才能急中生智化险为夷。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俗世奇人》并不简单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7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8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军神》。读完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千,一个军人有如此钢铁般的坚强!

这篇文章讲的是刘伯承被土匪打伤了眼睛,他来到医院,沃克医生对刘伯承说:“你需要立刻做手术,你的有眼需要摘除坏死的眼球,把烂肉和新生息肉一刀刀割掉。”当护士给刘伯承醉药的时候,刘伯承拒绝醉药。可是尽管沃克医生怎么劝阻,刘伯承就是不肯打麻药!他还对沃克医生说:“沃克医生,眼睛离脑子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脑神经。而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在做手术时,病人一声不吭,双手紧紧抓住身下的白床单,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床单那居然被抓破了。手术结束后,病人脸色苍白,他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术。”这句话让满脸是汗的沃克医生吓了一跳,不相信的问:“我割了多少刀?”“七十二刀!”

啊!真是一个钢铁般的军人,不愧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在如此痛苦与疼痛下,依然这么镇定,吭都不吭一声!在生活中,有谁能像这位钢铁军人一样这么坚强。举个例子来说吧!

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不小心中摔伤了腿,血立刻从伤口处留了出来。妈妈轻轻的把我扶起,带我到附近的诊所里包扎伤口。当医生拿着碘酒和棉签向我走来时,我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妈妈怎么劝我,我就是不停,一直不停地哭,死活不让医生给我包扎伤口!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真是为我而感到羞愧。刘伯承那么严重的伤势,再加上做手术的时候还不到麻醉药,那么疼他都咬咬牙忍耐过去了。再看看我,这么小小的伤势,都挺不住,如果是也像刘伯承这样的伤势,怎么办?

这篇课文使我感触很深。生活中,有谁和这位钢铁军人一样坚强勇敢?没有。我觉得我们太不坚强了,磕磕碰碰一下就哭哭啼啼的。我们应该像钢铁般的军人一样坚强!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9

在我读的《阳光少年》一文中的北京奥运会男子体操双扛冠军李小鹏。他从15岁就参加国家体操队,很多次获得金牌,享受了很多荣誉。可是在20_年的雅典奥运会中,体操男队遭遇了滑铁卢,他受到了严重影响,只拿了一枚铜牌,他哭了,因为这本来是他运动生涯最巅峰,但后来他想通了,他想四年后的奥运会他还有机会。

但是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20_年他小脚受伤,多次手术终于在2006年伤愈复出并在世界杯决赛上获得双杠金牌。就在人们认为李小鹏完美复出时,他右脚5跖骨粉碎性骨折伤得很严重。随着邹凯、陈一冰等年轻小将的崛起,甚至有人认为他不会出现在北京奥运会赛场上,但他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在第16个世界冠军中,李小鹏在双杠个人赛中以绝对优势摘得金牌。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男子体操第一人,回头看看他顽强的经历,任何的赞誉送给他都不为过。在北京奥运会后,有一个人问他,你是怎样再次夺冠的,他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而且还要爬得更高”。读到这里我深深的受到启发,我们要像李小鹏那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任何打击,我们不要灰心、不要放弃,都要往好的方面去想去努力,只要自己有信心有决心不管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打击我们都能够克服、都能够战胜。

虽然人生多多少少都会有挫折,但是俗话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克服每一个困难、每一次挫折。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回报社会、振兴中华的新一代阳光少年!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0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求偶、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

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的确是一部严谨的科学着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无愧于“昆虫的史诗”,“昆虫的荷马”的称号!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着《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他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但是,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1

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平等,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应该处处可见,但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可就不一样了。

简·爱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在她还不满一岁时,父母便双双离世,由舅舅、舅妈抚养,不久之后,舅舅便离开了家,在府里,她的舅妈里德太太非常厌恶简·爱,让她干粗活,她的表哥表姐们也经常欺负她,可以说简.爱度过了一个没有爱的童年。

步入了小学后,简·爱找到了真正的友谊,虽说在这所学校也经常受到欺负,但她依然坚持学习,相信自己的命运,希望用知识打开成功之门。

成年后,她仍然经历了许多风雨,甚至沦落成别人的仆人,但她没放弃努力,最终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靠自己的智慧挣钱。虽然亲人给她留下了万贯家产,但她依然靠自己,靠自己那坚定的信念。

成为家庭女教师,她不顾一切爱上富有的男主人,在此找到了真爱。

后来,她领会到了一个真理: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机会同样多,但能不能成功,就要看自己到底付出了多少,信念有多么坚定。

是啊,简·爱最终成为了一名成功者,就是靠自己那坚定的信念,那人人平等的信念,那不屈不挠的信念,让她才走上了成功之路。

我们是根本体会不到当时的境况,难道我们不应该追随简·爱的精神吗?努力成为一名成功者!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2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3

诚信是金,只有讲诚信才能换取别人对你的信任,才能得到他人的帮助,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快快乐乐。说到这不禁想起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狼来了》:

大家都知道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书中的这个小男孩呢?因为好玩,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了大人,使大人们不再相信他,使狼有机可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你看看,最终受害的人是谁,这已明摆着就是——书中的这位小男孩。这个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一定要诚实信用,以德服人,从小要做一个讲诚实信用的人.一旦你用失信这颗“子弹”朝着诚信发射出去,想收回来,那是“镜中花,水中月”,不但得不到别人的信任,而且会伤害到自己。人与人之间也是一样的。虽然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如果能及时改正,可以弥补回我们的过失,但是三番五次地撒谎,那别人就会失信于你。不信,你瞧:

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经常没有交作业。组长向他要作业,他每次都找种.种理由,今天说作业在家里,忘记带;下次又说忘记带了。老师叫他补交,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可是下次还是没见到他的作业影子。同样,他在家里,也是经常欺骗爸爸妈妈。父母叫他做作业,他总是说在学校已经做完了,或者说今天没作业,一回家就坐在电脑旁玩游戏。一开始,父母亲都信以为真,可是一直这样下去,他们也开始怀疑。有一次,周末的语文和数学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老师实在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他爸爸,这时老师和他爸爸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在欺骗大人。后来,因为期末考试上午他不用去学校,就在家里玩电脑,他爸爸误以为他又逃课,不相信他的解释,狠狠地赏了他一顿“竹笋炒肉丝”。这就是他不诚信骗人的后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诚实守信,不骗人。

还有一次,我的朋友对着我说:“你下午去我家玩吧!”我二话不说立即答应了答应了, 可我猛然想起我下午有事,但我要面子,所以没有对他说。后来,放学时,我一出教室便逃之夭夭了。后来,他每一次见到我都瞪大了眼睛,还骂了一句:“大骗子。”我无言以对,只好离去。

诚信,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样“必需品”,它是人们最纯洁的心灵,是人们最美丽的外套!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4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5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6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的斯威夫特于1721年开始创作的一本书,1725年完工。这本书在第一版出版时曾遭到过篡改,变得面目全非。斯威夫特在寄给篡改人的声明信中说:“我差点认不出自己的作品了。”在当时,这本书由于写得太不现实,没有多少人认可;而在300多年后的今天,却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欢迎。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很好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第一次出海时,途中遇到了台风,被卷到了利立蒲特国——也就是小人国。在小人国,他遇到了很多新奇的事。三年后,格列佛离开小人国,回到英国。两个月后,他又想去异国他乡看看。于是在接下来的十三年里,格列佛游览了大人国、飞岛、格勒大锥、日本和慧骃国。

这本书共有四卷组成,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卷:飞岛、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这卷描写了格列佛在“冒险号”上被海盗围攻,之后被流放到了一个小岛上。在小岛上,他发现了一个飘在天上的岛,岛上的人把他接了上去。这个岛叫飞岛,也叫浮岛,飞岛上的人样子十分稀奇古怪,他们的头一律都是歪的,眼睛是一只内翻,另一只朝上直瞪天顶。这些人旁边总会有一群穿着仆人服装的人,手持一种带气囊的短棍,气囊中都装着少量的干豌豆或小石子儿。在他们那儿,这些人叫“拍手”、短棍叫做“拍子”。贵族家中总养着一名“拍手”,到处都得跟着主人,伺候主人。这个国家的数学好,但又十分瞧不起实用几何学。由于这里的人们实用几何学得不好,下的命令又太过精细,工匠的脑子根本无法理解,于是他们的房屋造得极差,墙壁倾斜,还不见一个直角。

因为格列佛的数学和音乐都没有飞岛上的人学得好,两个月后,飞岛国王把格列佛送到了巴尔尼巴比。在巴尔尼巴比的首都拉格多,格列佛参观了大科学院,看见了这个国家荒谬的各种发明,比如从黄瓜中提取阳光,把粪便还原成食物等等。

在朋友的帮助下,格列佛来到了格勒大锥。格勒大锥,译名“巫人岛”,接待他的长官可以任意呼唤任何鬼魂。他便让长官召来了很多鬼魂,比如亚里士多德、荷马、亚历山大和凯撒等大人物,并和他们谈话。这花了格列佛十天的时间。最后,他又去了拉格奈格和日本,深得这两个国家皇帝赏识,授予他很高的官职。可是,格列佛思念祖国和亲人,坐船回到了英国,结束了他五年六个月的旅游生活。

读完了这一卷,我想提醒一下飞岛上的居民:数学无处不在,不要只限于纸上,一定要重视实用几何学,不要再把房子建成歪歪斜斜的了。我还想对巴尔尼巴比的人们说:不要整天做那些不现实的事情,还是想想那些切合实际的事吧!其实,这些对于现在的我们也同样需要警醒的问题。

三百年前,这本超现实的书受到人们的反对和嘲笑;三百年后,却变成了一本倍受推崇的小说,尤其受到我们这些中小学生的欢迎。正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充满神奇,吸引着我们走出去看看的目光。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三到六年级的朋友们,一起读万卷书,一起行万里路。

关于读名著感受的作文篇17

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骆驼祥子》并不长,只有20万字,内容却极其深刻。这部小说为大家刻画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旧北京洋车夫的形象,揭露了旧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无尽的苦难。

祥子原是乡下人,家里没了田地,为了谋求生计,他来到了北平,干上了自己理想的职业——拉车。流了三年的汗水,他买了一辆是我们的新车。从此,祥子的事业蒸蒸日上,眼看着就要过上好日子了——可惜好景不长,一次业务没做成,祥子连人带车全被军队抢了去!可祥子岂是那种稍遇见点儿挫折便垂头丧气的人,他脑子一转,趁着大部队转移之际,祥子偷偷牵上三匹骆驼,逃了出来——然而,慌乱下那三匹骆驼只卖了35元,离买车还差得远呢!无奈之下,祥子只得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由于太泼辣,已经三十多了还没有找到婆家。虎妞看上了祥子,魅惑祥子,祥子栽倒在了她的怀中,还和她成了亲。但,虎妞又在过生日宴会上和刘四爷闹翻了,致使她和祥子只得搬出来住。没过多长时间,虎妞死于难产,祥子只得将刚买的车又卖掉,为虎妞举办了葬礼。从此,祥子人财两空。他染上了恶习:吸烟、赌博、骗钱、借钱不还,甚至还为钱诬陷其他人。祥子终于彻底的堕落了,和那些失败的&39;底层人民一样,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年代的悲剧啊!腐朽、残酷的旧社会无情的毒害了多少人!就连祥子如此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了期望的人,最后都恨透了这个世界!正如周恩来总理当初鼓励战士们时所说的:“国家没前途,个人能有哪些前途?”祥子凄惨的结局,使我认识到国家与个人运势的休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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