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有感800字
写读后感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作品,还可以激发他们的创作欲望和内在动力。下面是一些读名著有感800字免费阅读下载,希望对大家写读名著有感800字有用。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1
昨晚把《安娜·卡列宁娜》看完了,是简版的,了解了大概内容。现在看书大有:“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味道。
书中有段话我始终不能理解:
“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就连左脸也由他打;如果有人夺走了你的上衣,连衬衣也给他……”
我曾经看到过前一句,是在一篇佛学的文章里。但我一直不明白,这就是佛学的忍辱负重的精神吗?这就是“慈悲为怀”的阐述吗?为什么?
说不清看了这本书什么感觉。
“安娜在年轻时由姑母做主嫁了大她二十岁的官僚卡列宁,一直安于贤妻良母的生活。但与渥伦斯基的邂逅,又重新唤醒了她对生活和爱情的追求。当时的上流社会,私通并不少见,但安娜不愿长期欺骗丈夫,毅然把她与渥伦斯基的暧昧关系公开,从而被上流社会抛弃,同时也被卡列宁报复。她拼命挣扎,但还是无法摆脱悲惨的命运,最后卧轨自杀。”
书中也有段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假定你结了婚,你爱你的妻子,但是又被另一个女人迷篆…”
“对不起,我不理解这样的假设,怎么可能呢?正像我不理解我怎么能在用过餐后马上又到面包店里去偷面包一样。”
“为什么不哪?面包有时那么的香,很难抵挡它的诱惑的1奥布隆斯基边说边笑。
列文也笑着说:“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去偷面包。”
奥布隆斯基大笑起来:“我遇上道学先生了。如果有两个女人,一个非常爱你,但你却不能给她爱;另一个为你牺牲了一切,而且对你无所求。你会怎么办呢?悲剧往往就是这样产生的。”
“假使你愿意听我的意见,我就说,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你始终如一,这是你的优点,也正是你的缺陷。你有始终如一的性格,你要整个生活也是始终如一的,但问题是,现实生活决不可能这样的,人生一直在变化,生活是多彩的。”
列文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我在书外同样叹了口气。
人,太复杂,太麻烦了!
很多时候事情并非横是横,竖是竖的。
但是看到列文的比喻我还是忍俊不禁,有意思!
我想起上学时的一件事,有个学习较好的同学抄作业,同学都意外,问:你怎么会抄作业?同学反问:“放着作好的饭菜不吃,为什么还要再去做?”
这是哪种逻辑啊?
安娜的结局比较悲惨,她得到幸福了?我以为没有,有也是短暂的或强装的,否则她怎会卧轨?
不同的社会成就不同的故事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2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红楼梦》。《红楼梦》是由清代着名学者曹雪芹所着,高鹗续着的描写贾氏的是封建社会大家族贾府,由盛到衰的全过程。《红楼梦》中,我喜欢厌恶功名的贾宝玉、同情爱哭小气的林黛玉、佩服敢作敢当的晴雯、尊敬刚毅果断的贾探春、讨厌诡计多端的王熙凤、憎恨阴险狠毒的王善保家。我还喜欢《红楼梦》中的几个场景,如宝黛共读西厢埋落花,既美丽又浪漫,还喜欢湘云醉眠芍药茵,又像画又像诗。《红楼梦》是中国名着,同时也是世界文学的巅峰之作。
在这本着作当中,男主角士贾宝玉,女主角是林黛玉,这本小说还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纯真的感情,但由于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最终导致两人未能结成眷属,同时也导致了林黛玉的死亡。
读罢《红楼梦》,我不由得深思起来,显赫一时的贾府为什么会灭亡呢?因为贾弟子骄奢淫逸、作恶多端,使贾府积下仇恨并留下把柄。还因为有太多像贾赦一样的纨绔弟子,在富有时,他们不务正业、安享富贵,就吃荣国公和宁国公的老本,还认为富贵也会一直持续下去,当元妃死后,贾府失去权力庇护,受到了权者的排挤。此外四大家族中的薛、王、史三家都已衰败,贾府的衰败也就自然了。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
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古代封建社会再看看我们的今天,我们多幸福呀!我们更要加倍努力,让更多的大众过上好日子!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4
一个女人,一生的眼泪,却换来一段残缺而又不完整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的呵护,却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的流言蜚语。她,林黛玉,那个倾国倾城的貌;他,贾宝玉,那个多愁多病的身。这部文学作品,堪称文学史上的经典,也许正是因为这经典,将我这个爱文学的女孩子牢牢地锁住。说实话,我从五年级就喜欢《红楼梦》,可能那时候我年纪小,而这本书多讲的爱情故事,家里人不大同意我看它,但我觉得这没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过程或说都会有爱情这段经历。当倾国倾城遇上多愁多病之后,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林黛玉虽然在爱情中是一个失败者,但在言行一语双关方面,却不得不令我佩服。“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含蓄又不减妙力的话,被她说的如此完美无瑕,不得不说,林黛玉对于文字也是别有一番研究。“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她的诗中总带着一种别致的美感,但也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里面。《葬花吟》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的孤寂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没想到,她的命运与这首词是如此的相似。只有宝玉一个知己,除了他,在这慌缪的现实生活中,还有谁能给这个洁尚的姑娘幸福呢?这一切,又岂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改变的呢?所以,她终究被这黑暗的世界所吞没!可悲!可叹啊!
林黛玉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成功的女性,但不免会有些弦外之音,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会使性子,有心计,不仅如此,我们更要注意的她的出生,她的背景,自从来到荣国府,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唯一的一个却承受不了封建社会的压力。我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当然,每个都有每个自己的优点。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红楼梦》时,每个主人公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和多愁多病的贾宝玉……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5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6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著的《格列佛游记》,刚翻了几页,便被作者的描写所吸引。作者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将我深深带入主人公格列弗的奇遇之中。
格列弗一共游历了四个国家:小人国、巨人国、飞鸟国和慧骃国。他在小人国里成了身材庞大的巨人,在小人们看来似乎拥有神力,刀枪不入,一连吃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却成了巨人们的玩具,身型不占优势的他,是那么的渺小而脆弱,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后来,他去到了神秘的飞鸟国,那里的人们利用鸟和海底磁铁的力量,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最后,他去了慧骃国,那是一个美好的国度,他在那里生活得十分快乐满足……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跟着格列弗一起展开了冒险。
在我看来,格列弗落入的四个不同国家,正是作者想要道出的四种不同人生境地。我们总是被逼迫到某一境地之中,也许会无奈,也许会辛酸,但这中间的苦痛滋味只有自己才明白。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渺小的个体,往往身不由己,但还是要努力散发自己的光芒。在不同的境地中,人也会发生变化,有些人变得狡猾、贪婪、攀附权势,有些人则变得潇洒、坚强、恬淡坦然。
格列弗在慧骃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觉得十分幸福和愉悦,这与和前面小人国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耶胡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格列弗的诚实,使格列弗因不被信任而感到十分失落。
慧骃国是我所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在那里,人们可以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提防着周遭的人和事。而现在的社会,有着太多令我们不安的因素,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小偷抢劫,被黑心商欺骗,被人贩子拐卖。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变得越来越多疑,伸手帮助一下别人都会犹豫: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说对我另有企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人想得单纯一点呢?
《格列弗游记》告诉我,我们应该生活得纯粹一点,不要因为社会的残酷,而患上了“疑心病”,失去最真实的自己。我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我们一起构成了社会这个整体。我们是什么,社会便是什么。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8
《复活》中,正是经历得知聂赫留朵夫从军中回彼得堡不会来他姑姑的庄园便于夜里到火车站见他而未能如愿的那个夜晚,玛丝络娃变得不再相信任何人,把自己同聂赫留朵夫的所有往事抛诸于脑后。请简述玛丝络娃的这个经历。
玛丝络娃知道了聂赫留朵夫不能来姑姑庄园后,于半夜赶到火车站见他。到车站时只停三分钟的火车响过第二遍铃了,她认出他后用冻僵的手敲窗,一次又一次,还把脸贴在玻璃上。第三遍铃声响过火车猛地开动了,玛丝络娃紧跟不舍,列车员把她推开,她还是不停地跑;风吹得连衣裙紧紧裹住双腿,她还奔跑。无望后想卧轨自杀,肚里聂赫留朵夫的孩子让她打消了这念头。
简述卡秋莎(玛丝洛娃)在火车旁追聂赫留道夫(聂赫留多夫)的情节。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秋夜(复活节之夜),聂赫留道夫坐在舒适明亮的头等车厢里玩牌、谈笑,而卡秋莎在火车旁奔跑、呼喊,却得不到回音。她真想纵身跳到车轮下,了此一生。胎儿的蠕动,激起了她母性的感情。
简述玛丝洛娃在爱情上最终放弃聂赫留朵夫而选择西蒙松的原因,玛丝洛娃认为聂赫留朵夫向她求婚是因为宽宏大量,还因为从前他做过对不起自己的事,而西蒙松却是在她处于被流放的景况下才爱上她的,他纯粹是因为喜欢她才爱她。此外,她还领会到西蒙松认为她是与众不同的女人,并受西蒙松高尚的道德品质感染,因此选择了他。
托尔斯泰在写到聂赫留朵夫第一次到监狱中去探望沦为艺女的卡秋莎(玛丝洛娃)时,玛丝洛娃是否马上认出他?她是否同意他的求婚?请你叙述这一情节。
玛丝洛娃并没有马上认出自己的往日的情人,但是她仍然高兴有人来看地,特别是衣着体面的人。在认出了他之后,对于他的求婚,她跟本没有听进去仍然把他当为一个顾客,最本能的反应是先利用他一下,弄点钱买烟抽,说到不要向看守长白花钱时,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9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着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着《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
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着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10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
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
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
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
《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11
《复活》相信每个读者都清楚知道因为小说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精神上复活的过程。
从“复活”,这一个词可以知道,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位反对土地私有制、愿意为道德做出牺牲的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然而,贵族的出身决定了他必须要走一般贵族要历经的道路——加入军队。而在军队里,他受到了其他贵族青年习气的污染,他要是节俭、提倡把土地分给农民、坚持洁身自爱,则会变成了母亲和其他贵族眼中的异类,认为他不正常,相反,尽管他、挥霍金钱、一边与官员的妻子私通,一边则与贵族小姐保持暧昧关系,这都被认为是光荣的,应该的。尽管他自己曾有过精神上的“清扫”活动,想要摆脱贵族圈子,摘掉自己的陋习,可最终只是在这个圈子中越陷越深,无奈当时的享乐主义太过盛行了。
直到他重新遇到玛丝洛娃,对她不公的判决像一个千斤重的锤子,狠狠地敲醒了聂赫留朵夫,不仅唤起了他对玛丝洛娃的爱,还唤醒了那个从前的聂赫留朵夫,那个想要实现自我改变的聂赫留朵夫。他与玛丝洛娃的相遇只是他精神复活的导火线。而真正促使他“复活”的,则是他为救玛丝洛娃而奔走监狱与贵族圈子之间,他为了要实现土地公有而远赴乡村时,他得知的罪犯们的可怜经历与纯真品性,以及与之相比较之下贵族们的嘴脸与生活方式,还有乡下农民们的生活惨况。虽然中途他曾经几次被诱惑,差点就又要回到自己生活多年的贵族生活中去,但每次第二天醒来,他总会后悔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又重新坚定地继续自己的事业——拯救玛丝洛娃与帮助罪犯们。
尽管最后他并没有像自己最初想的那样,与玛丝洛娃在西伯利亚结婚。但是,他“复活”了,把自己从贵族的罪恶生活中解放出来了,过上了自己向往的道德生活,帮助了罪犯们、分给农民们自己的土地、不再成为剥削底层人民的一员,阅读信条接受福音书的洗涤,无一不让他感到快乐。在西伯利亚,他将继续建立为自己在福音书上读到的人人守戒律的“天国”事业而奋斗。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12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得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由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可笑的是,他们以前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的成亲了。而且古代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上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何苦进宫呢。皇帝老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有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源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的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他们把老百姓一步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觉。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读名著有感800字篇13
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读名著有感800字(内容格式13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