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
读后感通常是指对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等阅读材料在阅读之后的感受和感想,是对阅读材料的一种直观和主观的反应。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1
这几天一档文化类综艺《一本好书》出现在大众眼前,因为《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朗读者》《见字如面》等节目的热播,文化类综艺似乎迎来了新的春天。这在过度繁荣的明星真人秀之间,明显是一股清流。第一期带来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本经典之作便一举拿下了9.3的高分,这样以全新的形式去诠释书内的经典,更让观众觉得耳目一新,但事实上,一本好书重读多少遍都会有不一样的体验。
初读《月亮与六便士》,可能很多人会看得云里雾里,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主要性格形象也让人捉摸不透。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来自读者,一个来自作者本身,只要搞清楚这两方面的疑问,就不难理解它为何可以称之为经典。
读者的疑问我想大多来自作品,在开始阅读之前没有深入的了解其背景。其实毛姆所写的这个故事,并非完全是虚构的,书中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他对著名法国画家高更的生平、作品的痴迷。是的,斯特里克兰的原型便是高更,他们的一生高度相似,生前及其落魄,死后备受推崇,书中斯特里克兰最后留下的画作也是对高更的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的高度还原,这些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演绎成了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一生。
而且作者毛姆采取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这种阅读中的带入,使得读者并不能从一开始就很好地进入角色感同身受,但在大致了解了高更这位作家的生平之后,就会对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有了初步的认识。
而对于作者毛姆,他并没有对读者交代了斯特里克兰所有的心里变化及其背后的原因,这样就把所有的悬念让读者自己体悟。比如毛姆没有说明斯特里克兰为什么突然放弃工作去当画家,这也让读者觉得非常突兀奇怪,但他完全可将他内心的苦楚和绝望表现出来,这就是艺术的巧妙之处。读后感·在大多数读者眼里,斯特里克兰就是从优渥的环境中寻求自我,抛弃妻子背叛朋友,是一个不折不扣自私的人,毛姆没有为他描述半句这时候的心理活动,因为这个转变,懂的人自然懂,他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却比独居沙漠还孤单,若是讲出来甚至会有些刻意哗众取宠。这样的留白方式可能阅读前期会给读者带来一定的阅读障碍,但阅读到最后,真正的谈到自我,回归自我,从最后的画作被作者毛姆一把火付之一炬,斯特里克兰的纯粹在此跃然纸上。
这是被无数人推烂的经典之作,也是作者与读者跨越百年的心灵交流,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混杂的世界,为了生存而生存,却忘却了本来的面孔,斯特里克兰是文明社会里道德理法规范下的怪物,最终在“塔希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灵魂归宿,他虽然是一个可恶的人,但同样伟大,因为一个人最大的成功,便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2
两天前得到一个消息,于我是一个灾难性的消息,是晴天霹雳。窗外秋意正浓,银杏树灿烂地黄着,在阳光下拼命眨眼睛以讨人们的欢喜,而我却只注意到了被风吹落的叶子,有时候一片一片在空中打几个旋然后无声地落下,有时候许多树叶集体逃离树干,带着沙沙的响声落到了地面......我的心情随着这些树叶跌落到了谷底。这种时候我往往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外界隔离,慢慢消化我的焦虑、担心与绝望。
窗边的小桌上放着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知道月亮代表理想和希望,六便士代表现实,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正是理想与现实相悖的问题,于是翻开书读将起来。渐渐地我的思想被毛姆带到了20世纪初的伦敦,随他参加伦敦热闹的社交,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跟着他来到巴黎、来到澳大利亚的小岛塔希提......我的心情也随着书页的翻动跌宕起伏,时而兴奋,时而绝望,时而好奇,时而期待。当我读完书的最后一页,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奇怪的是我却看见了树叶摇曳,仿佛舞台上身着金黄舞裙的舞女正在谢幕。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离开是一种选择,就像春天树叶重回枝头,这没有对与错,更没有希望与绝望。
《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一个中年人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叫初心)放弃当下安逸稳定的生活,选择离家出走。然后他遭遇贫穷,饥饿,无处安身,病痛折磨等百般困窘,但他都毫不在意,也从不后悔,最终,他得到了他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故事其实很套路化,用第一人称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与众不同的一生。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与坚持我不以为奇,好奇的是他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理想“画画”吗?如果是这样他应该很珍惜自己的作品,可是他不是,他将作品随意丢在墙角,随意送与他人。他在乎的是画画过程,享受的是内心深处所希望的-宁静与美。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想这部作品作者终究想要表述的是这些问题。
毛姆说“从事自己最想做的工作,生活在让自己开心的状态下、自己心安理得,这样算是把人生给搞砸了吗?还是要成为知名的外科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得美娇娘,这样才算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赋予人生的意义、你对社会的要求,以及你对自己的要求。”这句话让我很受益。我的苦恼我的焦虑都来自儿子的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跟我希望的正好相悖,于是我担心他的将来。是呀,儿子的人生在于他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我对他的要求,惟愿他将来做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3
这本书我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去看完,不过我在前两个月加三星期都在划水,在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才静下心把这书看完。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阅读前期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自己真的不懂什么英国幽默又或者自己思维层次还不够深,无法将书里面两种甚至多种的价值观有很好的区分,导致前期后期出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在知乎里面也有看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勉勉强强也能梳理一点东西。
一、 爱情
关于爱情,我就不提斯特克里兰这个无情的人了,即使他在我下面文字中会有些许描述,但是在语言镜头中,下面的主角不是他。斯特克利兰一生大概有三位女子,三段情,而在我看来前两位爱的并不是斯特克里兰这一个人,她们爱的更多是自己。特别是第一任,爱的就是她的幻想,一旦轨道偏移,就想着去改变真人,这是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爱一个人更多的是包容,不仅能包容好的也能包容坏的,像是爱塔一样,不去过多打扰,给足了彼此空间,让爱的那个人活得更像他自己。在看知乎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觉得特别有道理:
感情易在日久生情,难在小心经营。
有感觉无感情,最终不过是,开始时,适逢其会,分开时,天各一方。(第一任)
有感情无感觉,最终不过是,在一起时心意难平,分开时又决议难定。(第二任)
这也是为什么斯特克里兰在面对爱塔恳求——留下在他身边照顾,他会心软。文中这样描述:
“如果别人选择离开,让他们走好了,可是我不会离开你的,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会吊死在屋后的那棵大树上,我对上帝发誓,我说到做到。”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不屈不饶的倔强劲。她已经不是那个驯服、软弱的土著小姑娘,而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无论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片刻之间,斯特克里兰的铁石心肠被动摇和软化,眼睛里含着泪,慢慢地顺着脸颊流下……
二、 梦想无高低贵贱
有的人想一生顺顺遂遂,偏安一隅而知足常乐;有的人想突破自我,渴望直面生活的崎岖。两种生活,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是两种不同的选择,无好无坏。做自己想做的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无人能去评判是非。
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意难平,如果自己能在20岁前、(30岁40岁都没有问题)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想要过怎么样的生活,想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能像斯特克里兰那样洒脱其实真的就够了。与其碌碌终身,不如活着像他一样明明白白。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他,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他的勇气,“包含着对自己一直道德体系的抛弃,包含对他们责任的否定,包含对别人伤害的不屑(这是我不喜欢他的一点),这种内心的纠结,远远大于了物质的贫瘠。”
三、 对于梦想的态度
之前在打辩论赛的时候,因为没有对梦想进行深入解刨而输掉了比赛。师兄说的很对,梦想是可以让自己舍弃生命去追求的一个渴望,穷极一生都要去弄懂的,去实现的东西。像斯特克里兰在画画这个“魔鬼”的驱动下,舍弃手中的六便士,逃离英国,去巴黎追寻他的白月光。没错在追寻的过程中,是痛苦的,因为我们的努力无法可视化,我们无法得知我们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所以我们才会说要放弃。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我们是因为热爱所以才要追逐它,当我们投入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报酬,能否被认可,收入是否同努力成正比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读书笔记还真是草草收笔,只能说自己真的很弱,无法将心里面想要表达的说出来。其实这本书是我打完辩论后看完的,最后一场我是替别人上的,只有两天时间准备,关于梦想的。现在就挺后悔当初没有提早看完这本书吧,始终意难平,不过现在也挺好继续加油吧。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4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5
又是一个懒散的早晨,打开窗,清晨的丝丝凉意在这个夏天显得特别珍贵,我静静地靠在窗边,随手拿起床边的《月亮与六便士》,借着晨起的阳光,看了起来。
故事的主人公——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原来是和我一样的平凡人,只是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在故事里,月亮是梦想与信仰,六便士是安逸与舒坦,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而他的眼里却只有月亮。我为斯特里克兰欢呼!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后悔从来没有光顾过他的意识。当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就像一幢房子,马上就要结顶了,结果他却说“我要重新造”,从而在别人怀疑、嘲笑、不理解的目光中,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我表示无限敬佩。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俗世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的震撼了我。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生活中也许我们能够忍受奋斗时候的艰苦,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但是我们却不一定能够忍受安定之后的重新开始,很多人的生活,一旦被打破就会一蹶不振,但是,像斯特里克兰那样,主动打破,追逐梦想,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我最喜欢书里的这段话:“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每一个人都有梦想,似乎在很多时候都变成了幻想,或者最后梦想也被现实打败了,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发现,每一个人,每一个梦想,在追逐中是最闪亮的,梦想之所以美好,是因为追逐让我们拥有了更多。
阳光透进来了,我伸了伸腰,又是一个元气满满的早晨,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我也要打破平静,追逐我的梦想,寻找我最闪亮的光。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6
看到它的名字,我脑中已经浮现了关于这本书种.种猜想。理想与现实,高尚与卑鄙,精神家园与世俗纷争……不过这些半身落入俗套的冲突对决依然深深吸引我前往探寻。后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想再翻一遍却拿不动它。
我一开始对斯特里克兰抱有着这样的看法:我不喜欢这个人,厌恶他冷漠戏谑的神情。他本是一个不严格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生活被形容:“虽然平凡但也不恩惠”、“一条缓缓流过的小溪,蜿蜒过绿草如茵的牧场”,岁月静好的模样,我们许多人向往并所最后归属的那样。但他抛弃社会,偏离轨迹。他平静地、突然地、简洁地反转,老到如一个经验丰富、细致的杀手,更像熟练的医生,为过往的生活打个结,再见!天,他到底藏得多深!
直到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实际上,我嫉妒他找到热爱至极的追求。
他的才华——说不上是——毕竟学习画图基本笔法都十分笨拙——不是天赋。我惊叹他明知自己不是艺术天才(也许他清楚),后来的道路凶险异常、必然(对,我认为是必然)招致死亡。他的想法一落地,你就明白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他这样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贫穷,他不需要别人赞美,他孤独,他不需要朋友——诗人有时还需要朋友呢。但,请让我用“爱着”去形容他吧。这样的“爱”是烈火啊,不安的烈火,孤独的烈火,烧毁一切的烈火!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为烈火烧亮的道路活着!啊,多让人着迷。借用原书的一句话描述他,必将是“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直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于是我颤抖着问自己:若是某一天,伟大的梦想选中了我,我愿不愿意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穷尽一生去追求?
首先,平庸的我不愿意。并不是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但我身上着实有他人的牵挂。我此时不是为自己而活,将来也必定有更多牵丝线。但即使与像父母这样最亲近的人,大概也不会理解我的想法。他们会哭泣,悲伤。我没有理由去做这样过分的事情。但是,我又在平静中隐隐感到不安。我能听到在心底一个微弱低沉的声音悄悄说:“我愿意。”这种感觉就像航行于暴风雨前夜的蓝得让人窒息的深邃大海中。当我确定这声音真实又正不断放大,我知道了,我一直在期许这一天的到来。我很想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自己本身的意义。那一天就是我找到答案的时候。或许这一天不会选中我的灵魂,但我仍然热切盼望。这并不矛盾,因为“渺小和伟大,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爱意是可以在同一颗心里并不悖的。”
这样好像有点“命运论”,不够清醒。不过,现在的我连便士都捡不到,却在这里大谈见到月亮后该怎么办,到是十分羞愧了。
打开又合上蓝色封皮,不由得叹一口气,拿了搁置一旁的作业写起来。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7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盘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8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9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10
我常常在想,如何主人公是女性的话,会不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每个人都想生活,而不仅仅是谋生。
当家庭已没有了爱情,工作已经看到了尽头,孩子也已经长大,而刚好内心深处却隐藏着某一个梦想。
如果是女性,也可能做出相同的选择,只是先天的生理与心理特征让女性避免不了要比男性需要更大的勇气与付出。不会像男性这样果断干脆无情与理智,正因为如此,社会上成功人士中,女性总是寥寥无几。
女性生本柔弱,为母则强。身边有许多好友都已陆陆续续地成为了母亲,随之所有的时间都倾注在了宝宝身上,完全也不可能再有时间花在自己身上。然后是幼儿、小学、中学、高中。似乎到了孩子大学的时候才有了自己的时间。而那时,发现自己容颜已老,身材变形。早已遗忘了自己曾经的梦想,斗志全消。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我要极力过好现在的每一天。瑜伽、摄影与户外、get新技能。趁着自由与年轻,哪儿有什么新鲜玩意就去看看去尝试,不管它有多远,不管是否有人一起。人一生,心灵会蒙灰。这并不可怕,但须洗涤。你要找到灵魂的清泉,大海的涛花迸溅,风雨的吹拂鞭打,鸟的欢鸣和鲜花怒放,都是藏在清泉中的老师。大自然有自成体系的优美,等待你身心与之共振。
我们所占的时间宽窄是有定数的。耳聪目明、手脚伶俐的时光,不过几十载而已。时间如同鲜血,每一滴都咸且弥足珍贵。当走过的路渐渐漫远,当双眸注视过的东西渐渐繁多,当闻过的气味渐渐五花八门,内心就不由自主地变得宽容起来,接纳世界的不同与丰富。也会更加看清生活的本质不盲目,不迷茫。
"从某一种程度来说,我也是一个艺术家。我在自己的身上也深深感受到激励着他的那种热望。主人公的手段是绘画,而我的是生活。"
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美—不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可以被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的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发现生活的美,当然也需要经受一番灵魂的痛苦折磨。一直在努力的找寻着,追寻自己的内心,平安喜乐。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11
我们所成为的人,到底是灵魂的决定还是外界的推动?我成为了别人眼中还是自己心中的人?——题记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望见了月亮。”作者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如一位冷漠优雅的绅士,将一个关于是非、关于爱情、关于梦想、关于自由、关于人生的故事娓娓道来。
初读此书,我看到了一位中年男子——斯特里克兰德,为追求心中的梦想,不顾世人看法,抛家弃子来到异国他乡,即使贫困交加,他也仍坚持自己。再读,我竟感到一丝恐惧和从心底溢出的伤感,似为斯特里克兰德,又似为自己,这竟让我流下眼泪。我惊讶,思索,感触良多。
何为对错?何为善恶?
斯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远走他乡后 ,世人鄙夷,恶意猜测,仿佛斯特里克兰德是十恶不赦的罪人。可是,斯特里克兰德对于世人而言,他有什么错?斯特里克兰德是有错,可是他的错只是对于他的家庭、他的妻子、他的孩子而言。但世人却用自己的道德去谴责,殊不知,用道德谴责别人才是最不道德的行为。生而为人,活在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有着自己对于世界的看法,不同的价值观造成了这大千世界。这种人,活在当下,其中一类便是隐藏在网络后,打着“伸张正义”的“键盘侠”。他们自以为洞察世间,有着网络做屏障,依靠着“言论自由”,便无所顾忌,肆意妄为,用着恶毒的言语去评论他人的是非善恶,造就了不知多少的悲剧。可是正如“卑鄙与崇高,恶毒与慈悲,憎恶与喜恶能够在同一个人心中,并不相悖。”这世间真的有如此明确,如同法律法规一般的善恶黑白吗?世间真的有绝对的好人坏人之分吗?如同一个历史人物要从正反两面去看待,斯特里克兰德也不该被贴上类似标签。
何为爱情?何为婚姻?
婚姻对于斯特里克兰德第一任妻子来说,是一种资本,是面子。她努力地维持一种家庭幸福美满的假象,但实际上,她与丈夫没有共同语言。最终,平静的大海拍打起凶猛的巨浪。爱情与斯特里克兰德而言,是一种累赘,是枷锁,“那只会影响画画。”他与恩人的妻子在一起,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情欲他无法克服,他屈从于情欲。”他与土著人妻子结婚生子是因为她能照顾好他、满足他,使他能更好地画画。于是乎,有人骂他“渣男。”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人:徐志摩。满身的才华也无法掩盖他的薄情寡义,是“没有筋骨的豆腐渣”。可他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他终其一生不过是在寻找他灵魂之伴侣,他在为自己努力。可现在,多少人的婚姻大厦摇摇欲坠却在努力维持,“忍一忍,会过去的,”那些整日争吵的夫妇可曾记得结婚时的诺言,当年的初心吗?
何为理想?何为现实?
斯特里克兰德从小就有个画画的梦想,但是父亲的阻挠使他不得不把这个梦想藏在心底,过上了父亲想他活成的样子。可是,星星之火终究会燎原,终于,他为自己而活。“即使被讨厌、鄙视,我也无所谓,而且我必须要画画,我身不由己,就好像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这是经历了什么,心里得有多大的执念,多大的勇气才使他说出这番话啊。我们活在世上,有太多的不得已。现实生活的琐碎终会磨灭我们心中的激情,柴米油盐的计算使忘记爱情本身的模样,家庭的需要使我们的步伐变得沉重,斯特里克兰德的潇洒与自由使人羡慕与敬佩,但社会的和谐美好,却容不下斯特里克兰这类人。就像是《欢乐颂》里所说:“做人呐,随大流最舒服,标新立异最累,要是迫不得已的标新立异就更累了。”难道理想与现实就不能共存吗?斯特里克兰德最终回到了灵魂的最初,画出了旷世杰作,但最后他却让土著人妻子烧毁了它,他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间,最终也将赤裸裸的离去,是肉体也是灵魂。他始终也为无畏他人的看法。于是我也释然,理想与现实能否共存又如何?心之所向便好。
愿你在寻找生活里的六便士的同时,也不要丢掉你心中的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12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本书作为一部小说,同样跟书中主人公的画作一样折射了20世纪初期的世俗风云。
开头描写主人公逝后画作名声大噪,但凡跟他有点关系的人都流传着他的各种见闻八卦,真真假假。然后描述从他离开妻子儿女从英国奔走到法国之后义无反顾追求自己的理想,从人生的半中腰踏上一条走向偏执画家的不归路。
从作品的雏形到成行的这期间,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各种不堪但都能视如草芥,从因生活窘迫寄住到德克家,倾爱其妻反迫自杀,又奔走异乡,被爱塔爱上育子,所有经历只化作了素材,爱于一时,对美的执着仍然一如既往,短短数年,画作随其漂泊,散落各处,后患麻病,终其一生,造就不菲价值。
比起对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在人物的心境,神态,动作,环境的烘托等等写实的功底和素养来说,对这部作品更倾向了对故事情节跌宕的关注,作者倾注了大量篇幅渗透人性,在精神追求与现实物质方面的权衡,不惜为艺术忘我,忘却周遭,穿透世俗,创作于深邃。
为那个时代庆幸,出现精湛绝技的画作流传于世,进而引发后来者对画家背景惊世骇俗的故事,这或许也是文艺作品在不同时代的周期规律,具有时滞性,梵高和莫奈是否也是如此,红楼梦应该是的。张爱玲在遇到胡兰成之后的文学成就才更上高度。
不幸的是,主人公在经历了人世间多少苦难得来了举世成就,爱他的人,莫过于都爱到尘埃,才生出花,又被冷冷拍打,泯灭了一切,或许这才是文艺作品该有的出场姿态,如蒙娜丽莎的微笑一样神秘才是优秀。
幸与不幸,更与何人说。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13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还未读过这本书,我却被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并不理解它的意思,只是觉得其中蕴含着深意。读过书后,我明白了,月亮高挂于天空中,周围满是星星的衬托,令人遥不可及,看似伸手就能碰到,实则距我们三十多万千米,如同人们的理想。
而六便士,是当时英国面额最小的钞票,象征着人们的生活,象征着人们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文章主人公查尔斯为了理想,放弃了眼前的六便士,去到了异国他乡,勇敢自由地追逐理想。
文章吸引我的,还有一句话“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无论你见到什么都是你对人生的理解,对人生意义的阐述。没有人能阻碍你实现梦想,同时也没有人能帮助你,代替你去实现你自己的梦想。世界上有着千千万万的人,有些人敢爱敢恨,追逐心中的梦想;有些人屈服于命运,平平凡凡地生活;有些人不问世间凡事,隐居山林,安逸地度过一生。
人生的不同,取决的并非出身,而是你站在现实和梦想的岔路口时你的选择。查尔斯人至中年,事业有成,本可以就这样平凡地生活着,但他不甘于命运,追求内心那绘画理想,弃家而走。
查尔斯一生都在追逐星辰,努力朝着月亮靠近,终其一生,却默默无闻,直至他逝去,他的画作才让人发现,在艺术界大放异彩。这却让我想起荷兰画家梵高和法国画家莫奈,他们的遭遇同查尔斯一般,穷困潦倒或遭人排斥。短短一生中,受尽了磨难,却在逝去后,影响了人类上百年,直至今日,仍有无数人热爱着他们的画作。梵高一生有数不尽的画,他曾在给家人的信中描述自己的画,几乎每一幅画都有他用自己细腻的语言描述,可见他是多么热爱绘画,热爱着自己所创作出来的心血啊!
人生路口的选择不同,你的人生就不同,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你选择向生活低头还是勇敢追逐梦想,那都是你看待生活的意义。可能你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却获得了你所想象的美好人生;可能你追求自己的梦想,穷困潦倒,一生都在磨难中度过;也可能你选择了平凡地度过着一生,轻松自在,安逸享受,不受权利压迫,不受金钱诱惑……
有人说,选择你的人生,你可能会因一念之差错过一夏天的六便士,迎着一冬天的孤独寂寞。去做自己喜爱的事情吧,去追求你所在乎的,热爱的吧,别让自己后悔。
月亮与六便士一百字读后感篇14
这是一本探讨梦想的书,讲述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为了实现自己年轻时候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梦想,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辞掉了工作,抛弃了幸福美满的家庭,放弃了优裕的物质生活,从伦敦出走巴黎,开启了他的逐梦之旅。
之后又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这段时间,他过的穷困潦倒,从风光体面变得衣衫褴褛,过上了流浪汉的生活。他画了很多的作品,但都没有得到世人的认可,最终他病逝在了岛上。在他逝世之后,他的画作反而拍卖到了很高的价格,他的才华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虽然他的后半生过的十分的艰苦,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后悔当初的出走。他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人都十分的沉默甚至是冷漠,但是他周围的朋友们都很在他有困难时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这或许是因为他身上的那股子劲感染了周围的人了吧。虽然他生前贫困交加,碌碌无名,但是他一直都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一直都肯定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最终成为了一个鼎鼎大名的画家。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多则一百多年,少的也有几十年,这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没那么短。人生的价值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是用之不竭的财富,还是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是为理想而奋斗的活力四射的模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人,有很多人都在工作,但是有多少人所干的事,所做的事都是自己有兴趣的呢?又有多少人为了生计奔波,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丢失了曾经的梦想呢?筷子兄弟在《老男孩》里这样唱道: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是啊,岁月带走了那个真正的我们,只留下了为生活奔波的木头人。
但是,我也在思考一些问题。我在想他这样做是否值得?他为了曾经的梦想,抛下了一切,伤害了家人和朋友。我想假设一个如果,如果他从二十几岁就坚定自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想法,然后立即着手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的话,那结局会不会好很多。
人啊,一定要干自己喜欢的并且擅长的事,不要等到年华逝去,才去追求你那虚无缥缈的梦想。追求梦想,承担责任,关爱家人都很重要,不能够顾此失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