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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的感受1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别人,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这可以增强人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如何撰写优秀的读牛虻的感受100字?这里分享一些读牛虻的感受100字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正在17岁时,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亚瑟正在中成了一个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晓得,无论若何,他仍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许正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脚,他就会获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如许做,他哭了,哭得很悲伤,可是他的选择仍然是,只要……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而当蒙泰尼里终究,而实的必需面临天堂抑或里的阿谁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吗?还本人的吗?他会悔怨,必然会。他会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会把从心里扔掉,他爱的,是本人的儿子。可是这一切曾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是无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亲爱的儿子了……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2

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3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4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可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坚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当从文章主旨入手研究。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先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5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们的领袖毛主席一样,为国家,为民族、更为自己,勇于成为一名战士,保卫国家。像牛虻和鲁迅一样,热爱祖国,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量。那样子,我们的祖国才更强大,才能不受别人欺负,我们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续。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6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终,为了梦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梦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终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梦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够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梦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明白,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我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当下地狱,可是我却不明白,我正跳下一个地狱!”可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样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可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我!”,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当有这种执着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7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8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

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9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宗教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20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0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1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2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3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齐。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所以亚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所以从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齐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厌恶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我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终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仅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终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仅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杯具。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4

终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5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mdash,日记;—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读牛虻的感受100字篇17

这学期刘教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之后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所以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欢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之后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十分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以往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我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细心说出了自我的党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厌恶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悲痛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终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终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终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那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我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悲痛,反倒还高兴,没有团体荣誉感。我真期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十分悲痛,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十分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境十分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可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十分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忙,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终还亲手处决了自我的亲生骨肉。我真期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完美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看完《牛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珍惜自我此刻所拥有的,我深感自我很幸福,有负职责的教师,知心的朋友,舒适的环境,爱自我的爸妈,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还常常因为一件小事而闹脾气,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决定改掉这些毛病,珍惜所拥有的《牛虻》这本书给我的启示,真是太大了,我期望你也能够看一看这本书,对你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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