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
写读后感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所读内容,与自己的生活实际和思想感情相联系,从而产生共鸣。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方便大家学习。
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篇1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篇2
每个人都有一点悲观色彩,当我们发现有人比我们还惨还痛苦的时候,便会产生一种欣慰,甚至是庆幸的心理。
这就是悲剧存在的意义,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的挖掘心中的痛苦,然后释然,以一种淡然的心态“活着”。对于美好与邪恶,善良与阴险,余华曾经这样写道:“蜂拥而至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我觉得就是一种出发点和参照物的问题。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坏”的,或许有一点点的“好”出现,我们就会格外珍惜,觉得格外幸运。
相反,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好”的,可能出现一点瑕疵,就会让人大跌眼境。另外,就是如何比较。如果我们把生活想的过于美好,可能一点点的磨难就可以战胜我们脆弱的内心。但如果我们理智客观的看待生活中的一切,我想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的内心出现无法控制的触动,也就不存在失去理智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及时的权衡好与坏,做出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对自己的人生,对自己怎样“活着”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把握。
福贵是一个被埋在坟墓里的不倒翁,因为哪怕生活还有一丝希望,还有一个支撑他的点,他就没有选择倒下,而是坚强的活在当下。的确,既然能够看到今天的太阳,就该珍惜此刻这来之不易的温暖,所以又何必过多思考过多强调明天的雷雨呢。他的悲剧是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活着的意义确实值得我们去思考。没有人能够给活着一个准确的定义,也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活着,每个人应该都有自己的想法。
不管世事如何变幻,我们都要活着,好好活着。真实的活在当下。象一颗小草,卑微而又顽强的活着。
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篇3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说它荒诞,是正因这部小说资料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正因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
这部小说的许多资料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户外和wg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资料,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正因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
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下,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好处,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读活着有感700字以上篇4
我活了十六年光景,在父母所谓的价值观下成长,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活着呢?
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它们尽情地展现婀娜的姿态,也就在这个季节,我的爷爷请人给他打了一副棺材。他说“跟病痛对抗了这么久,我累了。”听到这句话我打了一个寒颤,皱起眉头对他说“你还活着呢,说不定希望会发生呢?”
曾几何时,有个熟悉的场景一直在我脑海回放,那是富贵在给家珍准备棺材。家珍当时岌岌可危,凤霞不愿相信啊!人还活着怎么可以轻易放弃希望呢?终于,出于对生命的渴望,家珍越过了这道坎。
生活不就是度过一个个的坑和坎吗?有时候你感觉有一步迈不出去了,可你还活着,那有什么可怕的。
只有在爷爷躺进棺材那一刻起,我才真正相信他的形体已经没有生命机能。
他走后没多久,来了很多人,我想为把我从小带大的他在众人面前流次泪,但我知道他跟病魔对抗时,六十多岁的老人会痛苦得用皱的干枯得不成样子的手抓紧床单。如果活着是这么狼狈,他更想冲破身体的枷锁,达到精神自由地活着。那我又有什么好流泪的呢?
万千世界有许多种活法,那些还存有生命气息的人总是不能让自己感到快乐。那些追逐名利的人,他们为了名利活着。那些追逐虚荣的人,是为了得到他人赞扬而活着。
我这个年龄的人,在学校为以后实现自己梦想努力着。在读书之余,经常有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到我桌子上。这时我就喜欢眺望不远处的房子,那里有个农民在每天扛起锄头在忙农务。周围池塘不时有扭动身躯跳起来的鱼,也有偷偷恢复生机的枯松。
时间流逝如白驹过隙,也许过十年后,我会过着普通人的日子,不平庸也没有天赋异禀,又或者颠沛流离每天为生活焦头烂额。但是人还在世上,还能呼吸,还有心跳,就不应该放弃对人生的希望。
人应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带不进棺材之外的东西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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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
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
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
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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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担,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一遍便把它放进书柜,它太沉重,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我不敢看它那鲜红的封面,怕它刺痛了我的眼,更怕它刺痛了我的心。但即使我不再看它,书中的那些情节,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早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至少我认为它是真实的。
《活着》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本书的主角富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国共的战斗,经历了__的动乱,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在这部小说里,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是一个如此宽广又如此沉重的话题,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甚至已去世的人都活在亲人的心里;活着又是如此沉重,它凝聚了太多的责任、使命以及无尽的回忆。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挫折、变故,甚至死亡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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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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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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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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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