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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散文名篇

时间: 淑贤2 余秋雨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风行海内外之后,他被认为是当代中国的散文大家,一时好评如云,成为近年文坛的一大景观。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余秋雨散文名篇,希望大家喜欢。

  余秋雨散文名篇一:漂泊者们

  其一

  很难相信一座如此繁华的城市会放逐出一块如此原始的土地,让它孤零零地呆在一边。从新加坡东北角的海岬雇船渡海,过不久就能看到这个岛。

  船靠岸的地方有三两间简陋的店铺,一间废弃的小学。小学操场上壅塞着几十辆破旧轿车,据说是由于年老从城市里退休下来的,但因性能完好不忍毁弃,堆在这里,谁想逛岛驶一辆走就是。车盖车身积满了泥灰,看来并没有多少人来麻烦它们。

  往里走,就是密密层层的蕉丛和椰林了。遍地滚满了熟落的椰子,多得像河边的鹅卵石。荒草迷离,泥淖处处,山坡上偶尔能见到一两家人家,从山脚开始,一层栅栏,又一层栅栏,层层包围上去,最终抵达房舍,房舍并不贴地而筑,都高踞吊脚台上。背后屏挡着原始林,四周掩映着热带树,煞似一座小小的城堡。没见哪一座是开门的,也没见哪一座闪现过一个人影,满耳只是潮水般的鸟鸣。

  这边山崖上露出一角飞檐,似有一座小庙,赶紧找路,攀援而上。庙极小,纵横三五步足矣,多年失修,香火却依然旺盛。供品是几枚染着艳色的米糕,一碟茶叶,一堆热带水果。另有一大叠问卜的签条挂在墙上。直眼看去,仿佛到了中国内地的穷乡僻壤,一样的格局,一样的寒伧,一样的永恒。小庙供的是“大伯公”,一切闯南洋的中国漂泊者心中的土地神。家乡的土地容不下他们了,他们踏上了摇摆不定的木船。但是,这群世世代代未曾离开过黄土地的轩辕氏后代怎么也舍弃不了心中的土地神,舍弃了,整个儿生命都失去平衡。因此,这儿也是大伯公,那儿也是大伯公,大大小小的土地庙一路盖过去,千万里海途蠕动着千万里香火。就这么一个弹丸小岛,野林荒草间,竟也不声不响地飘浮着一缕香火。这缕香火飘得有年头了,神位前的石鼎刻于清朝道光年间。

  离别了土地又供奉着土地,离别了家乡又怀抱着家乡,那么,你们的离别又会包含着多少勇气和无奈!在中国北方的一些山褶里有一些极端贫瘠的所在,连挑担水都要走几十里的来回,但那里的人家竟世世代代不肯稍有搬迁——譬如,搬迁到他们挑水的河边。他们是土地神的奴隶,每一个初生婴儿的啼哭都宣告着永久性的空间定位。你们倒好,背着一个土地神满世界走,哪儿有更好的水土就在哪儿安营扎寨。你们实在是同胞中的精明人,但你们又毕竟是屈原的后代,一步三回头,满目眷恋,把一篇《离骚》化作了绵远不足的生命体验。

  其实,这个岛的真正土地神不是大伯公,而是我去拜访的老人。他叫林再有, 80多岁,福建人。很年轻的时候就到了南洋,挑着一副担子做货郎。货郎走百家,漂泊者们的需求最了然于心。

  家家户户都痴痴地询问着有没有家乡用惯了的那种货品,林再有懂得这份心思,尽力一一采办。天长日久,他的货郎担成了华人拴住家乡生活方式的锁链,而他的脚步,他的笑容,也成了天涯游子的最大安慰。人们向他诉说苦恼,他也就学着一一排解,于是,家家的悲欢离合都与他有了牵连。

  漂泊者中的绝大部分是独身男子。在离开家乡时,他们在父老兄弟面前发了誓,成了家的,则在妻儿跟前抹了泪,下决心不混出个人样儿不回来。但是,他们之中能有几个真正发达,可以衣锦还乡或挟着一大笔盘缠把全家老小接来?当时的南洋,湿褥烟瘴,精壮男子一个个倒下了,没有亲人,没有祠堂,没有家族的坟山。一切还是请这位货郎四方张罗吧,林再有不知掩埋过多少失败者的遗恨,插立过多少写不出准确姓名的木牌。每次做完这些事,他在第二天挑着货郎担挨家挨户游荡的时候,会给大家简略通报死者的情况,发几声感叹,算是作了一篇悼词,一篇祭文。

  就这样,林先生一年年老去,在地方上的威信也越来越高。他没有担任过任何职位,没有积聚多少钱财,也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每天,只要这位身材瘦小的老货郎还在风雨骄阳中一摇一晃,这些村落也就安定了。

  他的住所在全岛离码头最远的地方,一座高爽的两层木楼,也有几道栅栏围着,却又紧贴路边。哪家发生了什么事都来找他,他的家必须向大路敞开。栅栏门虚掩着,我轻轻推门时,老人正佝偻着身子在翻弄什么。陪我去的陈小姐以前来过这里,便大声告诉他来了中国客人。

  老人一听,立即敏捷地跳将起来,伸着手朝我走来。他不是握手,而是捧着我的手轻轻抚摩着,口里喃喃说着我不能完全听懂的福建话。然后返身进屋,颤颠颠地端出一盘切开的月饼,又移过几案上原来就放着的一套喝功夫茶的茶具,开始细细筛茶。我猜想这些年来不大会有中国人像我这样摸到这个小岛上来逛,因此见多识广的老人稍稍有点慌张。铁观音一杯杯筛下去,月饼一块块递过来,一味笑着,也不问我的职业,以及为什么到新加坡来。当我实在再也吃不下月饼时,他定睛打量我是不是客气,然后说:“那好,就看看我的家。”

  他先领我们朝檐廊东边走去,突然停步,嘿嘿一笑。我抬头四顾,竟然是几十架巨大的铁丝笼,里边鸟在飞翔,猴在攀援,蛇在蜿蜒,活生生一个动物园。我正待细细观赏,他却拉着我的手从边门进入了屋内。屋内非常干净,一间间看去,直到厨房。厨房一角有一个硕大冰箱,大到近似一间房子,应该称作冰库才合适。老人见我注意到了大冰箱,非常满意,便又请我上楼。楼梯很陡,楼上是他家卧室,更是一尘不染。朝南有一个木架阳台,站在那里抬眼一望,可看到小半个浓绿丛丛的岛屿。我相信,清晨或傍晚时分,老人会站在这儿细细打量自己的“领地”,虽然削看熟了的地方,有时不免也会发几声感叹。大大的中国不呆,漂洋过海找到这么一个小岛,在这里度过一生,又在这里埋葬。这是一个多么酸楚又多么浪漫的故事啊。老人忽然拍拍自己的头,对我说:“你看,差点给忘了,我那儿还有房!” 说着指了指东南方向的海滩。

  当然还得跟他去。路不近,一路上遇到不少岛民,大家都恭敬地立在一边向老人问好。老人庄重地向他们点点头,然后趋身过去轻轻说一句:“中国来的!”他是在向他们介绍我,我都听到了。

  终于到了海滩,那里有一个不小的鱼塘,鱼塘靠海的一边有一道坚固的闸门。到这里才知道,这是老人近年来的生活来源。这个鱼塘和闸门,可以在海潮涨落之间为老人提供为数可观的海鲜,大部分出售,小部分自享,厨房里的大冰库该是天天常满。问边有一间小小的木屋,开门进去,见宽阔的床铺,日常生活器具,乃至炊事设备,一应俱全。老人打开南富,赤道的长风鼓荡进来,凉爽极了。海天尽头隐隐约约处,已是印度尼西亚。不难设想,老人是经常住在这里等待潮涨潮落的,有时风雨太大,懒得回去了,就在这里过夜。他已不必出海捕鱼,只是守株待兔,开出一个小小的闸门静等鱼虾自来。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太辛苦了,我们这个老人安详得多,中国的血统给了他一种中庸委和的生态。

  老人在小屋里慢悠悠地对我说,现在他已不大到小屋来住了,小屋一直空着。如果我有心绪,有时间,要看点书或写点什么的,尽可以住到这间小屋里来,与海作伴,伴海同眠,住上十天半月。

  实在,这是一种天大的福分,要是我能够。我一生做过许多有关居舍的梦,这间小屋,今后无疑会经常在我梦中徘徊。

  等我们从海滩回到他的家,家门口却等着两个印度人。老人用英语与他们交谈,才知他们是zheng府官员,前来考察这座岛的开发问题了。是啊,刚才我还一直在惊讶寸金宝地的新加坡怎么会让这样一个岛屿荒芜着呢。新加坡zheng府做事干脆利落,只要他们下决心开发,过不了一两年,全岛会彻底换个模样。是成为一个国际俱乐部,一个度假别墅群,还是一个大企业的所在地,或者一个废品处理所?这一切都不知道了,等考察之后看。这两个官员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老人对这个岛的重要性,专程寻来了解一些资料。

  老人听罢,手忙脚乱地在檐廊堆杂物的桌上翻找,好半天找出几本皱巴巴的小簿子,纸张都已发黄了,递给官员。他没有请这两位高个儿印度人坐,只是仰着头给他们说着什么,声音轻轻的。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忍去听,一种不可避免的事情就要发生了,一种绵长的生态就要结束了,两个高高的印度人站在这个华族老货郎、岛的老领主面前,大大的文件夹摊开在手上,老人递上去的黄纸小簿落在文件夹中,铁丝笼里的动物冲着两个肤色陌生的客人乱叫,这一切,老人都要承受了。

  官员抄录了一些什么,很快就走了。我们也默默站起身,准备告辞。老人进屋换了件衬衫,说“我陪你们走”。我再三推阻,他全不理会,也不关门,已经走到了路上。

  我不知道老人平时走路是不是这样走的,一路行去,四处打量,仰头看看树顶,竖耳听听鸟鸣,稍稍给我指点一些什么,有时又在自言自语。这神态,既像是一个领主巡行,又像是在给自己领地话别。

  我按着他的指引、他的节奏走着,慢慢地,像是走了几十年。货郎担的铃声,漂泊者的哭笑,拌和着一阵阵蕉风椰雨。老人走了一辈子,步态依然矫健,今天陪着我,一个不知任何详情,只知是中国人的人,一起摇摇摆摆,走出一段历史。说实话,我真想扶他一把,但他用不着。

  走到码头了,老人并不领我到岸边,而是拐进一条杂草繁密的小径,说要让我看一看“大伯公”。我说刚才已经看过,他说“你看到的一定是北坡那一尊,不一样。”说着我们已钻到一棵巨大无比的大树荫下,只见树身有一人字形的裂口,构成一个尖顶的小门形状,竟有级级石阶通入,恍若跨入童话。石阶顶端,供着一个小小的神像,铭文为“拿督大伯公”。老人告诉我,“拿督”是马来语,意为“尊者”。从中国搬来的大伯公冠上了一个马来尊号,也不要一座神庙,把一棵土生土长的原始巨树当作了神庙,这实在太让我惊奇了。老人说,当初中国人到了这儿,出海捕鱼为生,命运凶吉难卜,开始怀疑北坡那尊纯粹中国化的土地神大伯公是否能管辖得住马来海域上的风波。于是他们明智地请出一尊“因地制宜”的大伯公,头戴马来名号,背靠扎根巨树,完全转换成一副土著模样,从树洞里张望着赤道海面上的华人樯帆。

  老人很哲理地朝我笑笑,说:“入乡随俗,总得跟着变。”是啊,本来是捧着一尊传统老神闯荡世界,小心翼翼像捧着家谱,捧着根本,捧着一个到哪儿都散不了架的小天地。没想到真的落脚一处,连老神在内,一切都得变。老人已经回身,招呼我去码头了。看着他的背影,我想,这位连英文也已熟习的“拿督大伯公”是会接受小岛即将面临的变化的,哪怕这个变化是那么大,又发生在他晚年。他一生告别过太多的东西,最后静静地守着这座人丁稀少的岛屿。现在要他告别这种宁静了,他的鱼塘,他的海滩小屋,他的家庭动物园,也许都会失去。他会受得了的,作为漂泊者,他已习惯于告别。

  那好,我也要与他告别了。船码头那三两间店铺有点热闹,原来已到了吃午饭的时分。老人真诚地邀我们在一家小吃店坐下,要请我们吃饭。店铺里的人有点惶恐,好像总统突然宣布要在这里举办国宴。老人大声地对他们说:“这是中国客人!” 众人一律笑脸,唯唯称诺。

  我们婉谢了老人的好意,雇船解缆。半晌,老人还站在岸边挥手。

  其二

  一天,我和一位朋友在一个闹市区游逛,朋友突然想要去银行取款,我懒得陪他过马路,就在这边街口等。刚等一会儿就觉得无聊,开始打量起店铺来了。身后正好是一家中药店,才探头,一股甘草、薄荷和其他种种药材相交糅的香味扑鼻而来。

  这是一种再亲切不过的香味。在中国,不管你到了多么僻远的小镇,总能找到一两家小小的中药店。都是这股气味,一闻到就放心了,好像长途苦旅找到了一个健康保证,尽管并不去买什么药。这股气味,把中国人的身体状况、-阴-阳气血,组织成一种共通的旋律,在天涯海角飘洒得悠悠扬扬。我觉得,没有比站在中药店里更能自觉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的了。站在文物古董商店也会有这个感觉,但那太高雅,太脱离世俗。不像在中药店,几乎和一切中国人有关,而那股味道又是那样真切,就像直接从无数同胞的身心中散发出来的,整个儿把你笼罩。

  很想多闻一会儿,但新加坡商店的营业员都很殷勤,你刚有点驻足的意思他们就迎过来打招呼了,因此我得找一点什么由头。正好,药店深处有一堵短墙,墙侧放一张桌子,有一老人正坐在边上翻书,他头旁的墙上贴着字幅,说明他是“随堂中医”。这种在一家药店摆张桌子行医的医生,过去中国也很多,后来不知怎么取消了。我想,如果有重病,当然还是到医院去妥当,但大数的小毛小病请这种随堂医生看看倒是十分方便的,犯不着堂而皇之地到大医院去挂号、预检、排队、问诊、配药、付款,一关一关走得人真地生起病来。我在这位老医生身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用轻松的口气说:“医生,我没什么病,只是才来南洋几个月,总觉得有点内热。”

  这是真的,我所说的“热”不是西医里的fever,体温很正常,根本没有发烧。如果说给西医听,多半会被赶出来,只能说给中医听,他们才懂。这位老中医会怎么做我也知道,不等他要求,我已伸出手去让他按脉,并且张开嘴让他看舌苔。

  “是啊是啊,是有点热。”他说。于是开药方,他用握毛笔的手法握着钢笔直行书写,故意在撤捺之间发挥一下,七分认真三分陶醉。一切上了年纪的中医都是这样的,在这种时候,你的目光应该既赞叹又佩服地看着他的那枝笔,这比说任何感谢的话都强。

  正事很快办完了,我拿起药方要去取药,老医生用手把我按住了,说:“不忙,过会儿我去取。先生从国内来?府上在哪里?”这里年老的华人不习惯说“从中国来”,而是说“从国内来”,光这么一个说法就使得我想多坐一会儿了。他显然也是想与我聊一会儿。我转头看看店外街口,朋友正在东张西望找我,赶紧出去说明情况。朋友说:“那你们就好好谈一会儿吧,我正好可以在隔壁超级市场买点东西。”

  老医生是客家人,年轻时离开中国大陆,曾在台湾、香港、马来西亚等地行医,晚年定居新加坡。“人就是怪,青年时东问西闯不在乎,年纪一过50就没完没了地想起老家来。”他说,“变成一个长长的梦,越做越离奇,也越做越好看。到了这时候,要是不回去,就会变成一种煎熬。”

  “10多年前,可以回去了,你知道我有多紧张。那些天也不行医了,成天扳着手指回忆村子里有哪些人家,那么多年没回去,礼物一家也不能漏。中国人嘛,一村就像一个大家。”

  “我就这样肩扛、手提、背驮,拖拖拉拉地带着一大批礼物回去了,可是在中国海关遇到了麻烦,因为太像一个走私犯了。我与几个年轻的海关人员说了半天,说我不是走私犯,而是圣诞老人,分发礼物去了。海关人员愕愕地看着我。”

  “我又说,其实这些礼物送给谁,我也不知道。村子里的人我还能认识几个?你们收下也可以,我的心尽了。我说的是真话,但海关人员以为我在讽刺他们,非常生气。”

  “我知道我错了。他们这么年轻,哪会理解老华侨疯疯癫癫的一片痴心?最后我只得与他们商量,有没有年老的负责人出来与我谈一谈。他们真的找来一位,没谈几句,全都理解了。很快办了手续,放了我这位圣诞老人。”

  “接着是一路转车换船,好不容易摸回到了村里。奇怪的是,那些老乡不知怎么回事,拿了礼物掂量着,连声谢谢也不太愿意说,我腆着脸想与他们叙家常,却总也叙不起来。”

  “屋后那座山,应该是翠绿的,却找不到几棵像样的树了。我左看右看,有点疑惑,也许原来就是这个样子。反正几十年翠绿色的梦褪了颜色了,我该回来了。”

  “但回来刚安定下几个月,又想念了。梦还在做,变成了瓦灰色,瓦灰色也牵肠挂肚。于是再筹划回去一次。不瞒你说,这些年来,我一共已经去了7次。每次去都心急火燎,去了都有点懊丧,回来后很快又想念,颠来倒去,着了魔一般。”   “从去年开始,我与此地几个同乡华侨商议,筹款为家乡办一所小学。到今年已筹到20万,上个月我又回去了,与地方上谈办小学的事。可惜那些人不大喜欢多谈校舍设计和教师聘用,喜欢谈钱。”

  “现在我的气又消了。钱不够就再多筹一点吧,只要小学能办起来。”   老医生就这样缓缓地给我说着。他抱歉地解释道,很少有地方可以说这样的话。说给儿孙们听吧,儿孙们讥笑他自作多情、自作自受、单相思;说给这儿的同乡华侨听吧,又怕筹不到款,他只能在筹款对象面前拼命说家乡可爱。他把许多话留在嘴里,留得难受了,就吐给了我,一个素昧平生却似乎尚解人意的中国人。除了感动得有点慌乱的目光,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慰他,哪怕是几句比较得体的话。

  老医生面前的桌子很小,只有小学生的课桌那么大,这是自然的,药店本身就不大,匀不出那么多地方给随堂医生。桌上放着几本早就翻旧了的中医书籍。他与我讲话时不断请我原谅,说占了我的时间。最后在要不要付医药费的问题上又与我争执起来。我恳求他按照正常计价收取医药费,他终于算出来了,一共8元。报了这个低廉的数字,他还连声说着“真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

  我在他跟前足足坐了2个小时,没见另外有人来找他看病,可见他的生意清淡。 “回去都以为我是华侨富商,哪儿啊。你看我这,打肿脸充胖子罢了。”他的语气带着腼腆和羞愧,羞愧自己没有成为百万富翁。

  其三

  本地的报纸陆续刊登了我讲学的一些报道,他看到了,托一位古董店的老板来找我。带来的话是:很早以前,胡愈之先生曾托他在香港印了一批私用稿纸,每页都印有“我的稿子”四字,这种稿纸在他家存了很多,想送几刀给我,顺便见个面。

  这是好愉快的由头啊,我当然一口答应。他70多岁,姓沈,半个世纪前的法国博士。在新加坡,许多已经载入史册的国内国际大事他都亲身参与,与一代政治家有密切的过从关系。在中国,他有过两个好友,一个吴晗,一个华罗庚,都已去世,因此他不再北行。他在此地资历深,声望高,在我见他那天,古董店老板告诉我,陪着我想趁机见他一面的人已不止一个。其中一个是当地戏剧界的前辈,广受人们尊敬,年岁也近花甲,但一见他却恭敬地弯腰道:“沈老,40年前,我已读您的文章;30年前,我来报考过您主持的报社,没有被您录取……”

  沈老从古董店那张清代的红木凳上站起身来,递给我那几刀大号直行稿纸,纸页上已有不少黄棕色的迹斑。稿纸下面,是一本美国杂志Newsweek,他翻到一页,那里介绍着一个著名的法国哲学家E.M.Cioran,有照片。沈老说,这是他的同学、朋友,今年该是78岁了。我一眼看去,哲学家的照相边上印着一段语录,粗划黑体,十分醒目:

  Without the possibility of suicide,I would have killed myse lf long ago.

  沈老说,这本杂志是最新一期,昨天刚刚送到,不是因为有这篇介绍才特意保存的。“一辈子走的地方太多,活的时间又长,随手翻开报刊杂志都能发现熟人。我的熟人大多都是游荡飘零的人,离开了祖国,熬不过异国他乡的寂寞,在咖啡馆蹲蹲,在河边逛逛,到街心花园发发呆,互相见了,眼睛一对就知道是自己的同类,那份神情,怎么也逃不过。不管他是哪个国家来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一起上酒吧,一起叹气说疯话,最后又彼此留地址,一来二去,成了好友。很快大家又向别的地方游荡去了,很难继续联系,只剩下记忆。但这种记忆怎么也淡忘不了,就像白居易怎么也忘不了那位琵琶女。你看我和这个Cioran,几十年前的朋友,照片上老得不成样子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显然这是确实的。Newsweek编辑部说Cioran原是罗马尼亚人,1937年他26岁时才到巴黎,一个典型的漂泊者。现在,七老八十的他,已经成了世界上读者最多的哲学家之一,一接受采访开口还是谈他的故乡罗马尼亚,他说由于历史遭遇,罗马尼亚人是世界上最大的怀疑主义者。可以设想,在巴黎的酒店里,年轻的Cioran和年轻的沈博士相遇时话是不会少的,更何况那时中国和罗马尼亚同时陷于东西方法西斯铁蹄之下。

  我们一伙,由古董店老板作东,在一家很不错的西菜馆吃了午餐。餐罢,谈兴犹浓,沈博士提议,到一家“最纯正的伦敦风味”的咖啡座继续畅谈。

  新加坡几乎拥有世界各地所有种类的饮食小吃,现在各店家之间所竞争的就是风味的纯正地道与否了。要精细地辨别某地风味,只有长居该地的人才有资格。沈博士在这方面无疑享有广泛和充分的发言权。他领着我们,一会儿过街,一会儿上楼,一会儿乘电梯,七转八弯,朝他判定的伦敦风味走去。一路上他左指右点,说这家日本餐馆气氛对路,那家意大利点心徒有其名。这么大年纪了,步履依然轻健,上下楼梯时我想扶他一把,他像躲避什么似地让开了,于是他真的躲开了衰老,在全世界的口味间一路逍遥。终于到了一个地方,全是欧美人坐着,只有我们一群华人进去,占据一角。

  “完全像在伦敦。你们坐着,我来张罗。”沈博士说:“别要中国茶,这儿不会有。这儿讲究的是印度大吉岭茶,一叫‘大吉岭’,侍者就会对你另眼看待,因为这是一种等级,一种品格,比叫咖啡神气多了。茶点自己去取,随意,做法上也完全是伦敦。”

  当“大吉岭”、咖啡、茶点摆齐,沈老的精神更旺了。那架势,看来要谈一个下午,就像当年在巴黎,面对着Cioran他们。他发现我对漂泊世界的华人有兴趣,就随手拈来讲了一串熟人。

  “我在巴黎认识一个同胞,他别的事情都不干,只干一件事,考博士。他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只有读博士才能领到奖学金,就一个博士学位、一个博士学位地拿下去。当我离开巴黎时,他已经拿到8个博士学位,年岁也已不小。后来,他也不是为生计了,这么多学位戴在头上,找个工作是不难的。他已经把这件事情当作一种游戏,憋着一口气让欧洲人瞧瞧,一个中国人究竟能拿到几个博士!也许他在民族自尊心上受过特殊刺激,那在当时是经常有的事,也是必然有的事,我没有问过他。见面只问:这次第几个了?”

  “他是一个真正的、无可救药的酒鬼。只要找到我,总是讨酒喝。喝个烂醉,昏睡几天,醒来揉揉眼,再去攻博士。漂泊也要在手上抓根缆绳,抓不到就成了无头苍蝇,他把一大串学位拿酒拌一拌,当作了缆绳。我离开巴黎后就没听到过他的消息,要是还活着,准保还在考。”

  我忙问沈老,这个酒鬼的8个博士学位,都是一些什么专业?沈老说,专业幅度相差很大,既有文学、哲学、宗教,也有数学、工程、化学,记不太清了。这么说来,他其实是在人类的知能天域中漂泊了,但他哪儿也不想驻足,像穿了那双红鞋子,一路跳下去。他不会不知道,他的父母之邦那样缺少文化,那样缺少专家,但他却睹气似地把一大群专家、一大堆文化集于一身,然后颓然醉倒。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永不起运的知识酒窖,没准会在最醇浓的时候崩坍。

  他肯定已经崩坍,带着一身足以验证中国人智慧水平的荣耀。但是,不要说祖国,连他的好朋友也没有接到噩耗。

  “还有一位中国留学生更怪诞,”沈老说:“大学毕业后没找到职业,就在巴黎下层社会瞎混,三教九流都认识,连下等妓院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不知怎么一来,他成了妓院区小教堂的牧师,成天拯救着巴黎烟花女和嫖客们的灵魂。我去看过他的布道,那情景十分有趣,从他喉咙里发出的带有明显中国口音的法语,竟显得那样神秘;我们几个朋友,则从这种声音里听出了潦倒。”

  “亏他也做了好几年,我们原先都以为他最多做一二年罢了。不做之后,他开始流浪,朝着东方,朝着亚洲,一个国家一个国家逛过来。逼近中国了,却先在外围转悠。那天逛到了越南西贡,在街上被一辆汽车截住,汽车里走出了吴庭艳,他在巴黎时的老熟人。吴庭艳那时正当政,要他帮忙,想来想去,他当过牧师,就在西贡一所大学里当了哲学系主任。据说还当得十分称职,一时有口皆碑,俨然成了东南亚一大硕儒。后来越南政局变化,他不知到哪里去了……”

  我想,这个人的精神经历,简直可以和浮士德对话了。他的漂泊深度,也许会超过那位得了很多博士学位的人。如果以这样的人物作为原型写小说,该会出现何等的气魄!中国近代的悲剧性主题,大半汇集在陈旧国门的隆隆开启之中。一代文人把整个民族几个世纪来的屈辱和萎靡,驮着背着,行走在西方闹市间,走出一条勉强可以跨步的人生路。现代喧嚣和故家故国构成两种相反方向的磁力拉扯着他们,拉得他们脚步踉跄,心神不定。时间一久,也就变得怪异。

  这么想着,我也就又一次打量起沈老本人。他还是一径慢悠悠地讲着,也不回避自己。他自己的经历由于常与著名的政治人物和政治事件牵涉在一起,难于在这里复述,我只能一味建议:“沈老,写回忆录吧,你不写,实在太浪费了。”   沈老笑着说:“为什么我家藏有那么多稿纸?还不是为了写回忆录!但是我写过的几稿都撕了,剩下的稿纸送人。”

  我问他撕掉的原因,他说:“我也说不清,好像是找不准方位。写着写着我就疑惑,我究竟算是什么地方的人?例如有一年在一个国际会议上一位zheng府首长要我寻找中国大使,我找了几次都错了,亚洲国家的人都长得很像,最后我凭旗袍找到大使夫人,再引出大使本人。这样写本来也不错,但是写到最后出问题的是叙述主体。我是谁?算是什么人?在找什么?……我回答不了这些问题,越写越不顺,把已经写了的都撕了,撕了好几次。”

  我问沈老,什么时候会回中国大陆看看?他说,“心里有点怕,倒也不怕别的,是怕自己,就像撕那一叠叠的稿纸一样,见到什么和感到什么,都要找方位,心里毛毛乱乱的。何况老朋友都不在了,许多事情和景物都变了,像我这样年纪,经不大起了。”

  “但我最后一定会去一次的。最后,当医生告诉我必须回去一次的时候。”他达观地笑了。

  在等待这最后一次的过程中,老人还会不会又一次来了兴致,重新动手写回忆录?我默默祝祈这种可能的出现。但是,他会再一次停笔、再一次撕掉吗?

  他毕竟已经把一叠稿纸送给了我。稿纸上,除了那一点点苍老的迹斑,只是一片空白。

  余秋雨散文名篇二:腊梅

  人真是奇怪,蜗居斗室时,满脑都是纵横千里的遐想,而当我在写各地名山大川游历记的时候,倒反而常常有一些静定的小点在眼前隐约,也许是一位偶然路遇的老人,也许是一只老是停在我身边赶也赶不走的小鸟,也许是一个让我打了一次瞌睡的草垛。有时也未必是旅途中遇到的,而是走到哪儿都会浮现出来的记忆亮点,一闪一闪的,使飘飘忽忽的人生线络落下了几个针脚。

  是的,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过的线,那末,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

  把那些枯萎的长线头省略掉吧,只记着那几个点,实在也够富足的了。

  为此,我要在我的游记集中破例写一枝花。它是一枝腊梅,地处不远,就在上海西郊的一个病院里。

  它就是我在茫茫行程中经常明灭于心间的一个宁静光点。

  步履再矫健的人也会有生病的时候,住医院对一个旅行者来说可能是心理反差最大的一件事。要体力没体力,要空间没空间,在局促和无奈中等待着,不知何时能跨出人生的下一站。

  看来天道酬勤,也罚勤。你们往常的脚步太洒泼了,就驱赶到这个小院里停驻一些时日,一张一弛。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习惯不习惯。

  那次我住的医院原是一位外国富商的私人宅邸,院子里树木不少,可惜已是冬天,都凋零了。平日看惯了山水秀色,两眼全是饥渴,成天在树丛间寻找绿色。但是,看到的只是土褐色的交错,只是一簇簇相同式样的病房服在反复转圈,越看心越烦。病人偶尔停步攀谈几句,三句不离病,出于礼貌又不敢互相多问。只有两个病人一有机会就高声谈笑,护士说,他们得的是绝症。他们的开朗很受人尊敬,但谁都知道,这里有一种很下力气的精神支撑。他们的谈笑很少有人倾听,因为大家拿不出那么多安慰的反应、勉强的笑声。常常是护士陪着他们散步,大家远远地看着背影。

  病人都喜欢早睡早起,天蒙蒙亮,院子里已挤满了人。大家赶紧在那里做深呼吸,动动手脚,生怕天亮透,看清那光秃秃的树枝和病恹恹的面容。只有这时,一切都将醒未醒,空气又冷又清爽,张口开鼻,抢得一角影影绰绰的清晨。

  一天又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清晨,大家都觉得空气中有点异样,惊恐四顾,发现院子一角已簇拥着一群人。连忙走过去,踮脚一看,人群中间是一枝腊梅,淡淡的晨曦映着刚长出的嫩黄花瓣。赶近过去的人还在口中念叨着它的名字,一到它身边都不再作声,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已把大家全都慑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花,仅仅是一枝刚开的花,但在这儿,是沙漠驼铃,是荒山凉亭,是久旱见雨,是久雨放晴。病友们看了一会,慢慢侧身,把位置让给挤在后面的人,自己在院子里踱了两圈,又在这儿停下,在人群背后耐心等待。从此,病院散步,全成了一圈一圈以腊梅为中心的圆弧线。

  住院病人多少都有一点神经质。天地狭小,身心脆弱,想住了什么事怎么也排遣不开。听人说,许多住院病人都会与热情姣好的护士产生一点情感牵连,这不能全然责怪病人们逢场作戏,而是一种脆弱心态的自然投射。待他们出院,身心恢复正常,一切也就成为过眼烟云。

  现在,所有病人的情感都投射在腊梅上了,带着一种超常的执迷。与我同病房的两个病友,一早醒来就说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有一位甚至说他简直是被香气熏醒的,而事实上我们的病房离腊梅不近,至少隔着四五十米。

  依我看来,这枝腊梅确也当得起病人们的执迷。各种杂树乱枝在它身边让开了,它大模大样地站在一片空地间,让人们可以看清它的全部姿态。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于,好象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枪的历史造型。实在难于想象,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整个院子不再有其他色彩,好像叶落枝黄地闹了一个秋天,天寒地冻地闹了一个冬天,全是在为这枝腊梅铺垫。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铅蓝色的天空摇撼。病人们不再厌恶冬天,在腊梅跟前,大家全部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它每天都要增加几朵,于是,计算花朵和花蕾,成了各个病房的一件大事。争论是经常发生的,争执不下了就一起到花枝前仔细数点。这种情况有时发生在夜里,病人们甚至会披衣起床,在寒夜月色下把头埋在花枝间。月光下的腊梅尤显圣洁,四周暗暗的,唯有晶莹的花瓣与明月遥遥相对。清香和夜气一拌和,浓入心魄。

  有一天早晨起来,天气奇寒,推窗一看,大雪纷飞,整个院子一片银白。腊梅变得更醒目了,袅袅婷婷地兀自站立着,被银白世界烘托成仙风道骨,气韵翩然。几个年轻的病人要冒雪赶去观看,被护士们阻止了。护士低声说,都是病人,哪能受得住这般风寒?还不快回!

  站在底楼檐廊和二搂阳台上的病人,都柔情柔意地看着腊梅。有人说,这么大的雪一定打落了好些花瓣;有人不同意,说大雪只会催开更多的蓓蕾。这番争论终于感动了一位护士,她自告奋勇要冒雪去数点。这位护士年轻苗条,刚迈出去,一身白衣便消融在大雪之间。她步履轻巧地走到腊梅前,捋了捋头发,便低头仰头细数起来。她一定学过一点舞蹈,数花时的身段让人联想到《天女散花》。最后,她终于直起身来向大楼微微一笑,冲着大雪报出一个数字,惹得楼上楼下的病人全都欢呼起来。数字证明,承受了一夜大雪,腊梅反而增加了许多朵,没有凋残。

  这个月底,医院让病人评选优秀护士,这位冒雪数花的护士得了全票。

  过不了几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上海的冬天一般不下这么大的雨,所有的病人又一下子拥到了檐廊、阳台前。谁都明白,我们的腊梅这下真的遭了难。几个眼尖的,分明已看到花枝地下的片片花瓣。雨越来越大,有些花瓣已冲到檐下,病人们忧愁满面地仰头看天,声声惋叹。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去架伞!”

  这是另一位护士的声音,冒雪数梅的护士今天没上班。这位护士虽然身材颀长,却还有点孩子气,手上夹把红绸伞,眸子四下一转。人们像遇到救星一样,默默看着她,忘记了道谢。有一位病人突然阻止了她,说红伞太刺眼,与腊梅不太搭配。护士噘嘴一笑,转身回到办公室,拿出来一把黄绸伞。病人中又有人反对,说黄|色对黄|色会把腊梅盖住。好在护士们用的伞色彩繁多,最后终于挑定了一把紫绸伞。

  护士穿着-乳-白色雨靴,打着紫伞来到花前,拿一根绳子把伞捆扎在枝干上。等她捆好,另一位护士打着伞前去接应,两个姑娘互搂着肩膀回来。

  春天来了,腊梅终于凋谢。病人一批批出院了,出院前都到腊梅树前看一会儿。

  各种树木都绽出了绿芽,地上的青草也开始抖擞起来,病人的面色和眼神都渐渐明朗。不久,这儿有许多鲜花都要开放,蜜蜂和蝴蝶也会穿墙进来。

  病房最难捱的是冬天,冬天,我们有过一枝腊梅。

  这时,腊梅又萎谢躲避了,斑驳苍老,若枯枝然。

  几个病人在打赌:“今年冬天,我要死缠活缠闯进来,再看一回腊梅!”   护士说:“你们不会再回来了,我们也不希望健康人来胡调。健康了,赶路是正经。这腊梅,只开给病人看。”

  说罢,微微红了点脸。

  余秋雨散文名篇三: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 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 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看过“余秋雨散文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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